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5.⑴短暂事物涉及世上的地位和财富,因而涉及荣耀和金钱。短暂事物多种多样,但都可归结为地位和财富。短暂事物是指诸如要么随着时间而消亡,要么随着人在世上生命的结束而终结的那类事物。而永恒事物是指诸如不会随着时间而消亡或停止,因而不会随着世上生命的结束而结束的那类事物。既然一切短暂事物都可归结为地位和财富,如前所述,那么知道下面的事是很重要的:①何为地位和财富,它们来自何处;②为了它们本身而对它们的爱是何性质,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它们的爱又是何性质;③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④大多数人很难认识到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现分别论述这些要点。
①何为地位和财富,它们来自何处。地位和财富的含义历经世代演变,在后世已变得完全不同于上古时代的。在上古时代,地位仅仅涉及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它们是爱的地位,充满深切的敬意,不是因为子女从父母出生,而是因为他们从父母所获得的教导和智慧;这是第二次的出生,本身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他们灵的出生。在上古时代,地位之义仅在于此;因为那时各部落、宗族和家庭分开居住,不像现在由政府统治。氏族头领是唯一有地位的人。那些时代被古人称为黄金时代。
但那些时代过后,仅仅因为对权力的爱而对掌控的爱逐渐占了上风;与此同时,对那些不愿屈服之人的敌意和仇恨也渗透进来,于是各部落、宗族和家庭就有必要联合起来,组成部落联盟,并指定一个人来管理他们;这个人起初被称为士师或审判官,后来被称为首领或族长,最后被称为国王和皇帝。同时,他们也开始用塔楼、堡垒和城墙来保卫自己。从这些士师或审判官、首领或族长、国王或皇帝,如同从头到身体那样,统治欲或权力欲就像传染病一样蔓延到其他人那里;由此产生了地位尊贵的等级和相应的荣耀崇敬的等级;伴随这一切的,还有对自己的爱和对人自己的谨慎的骄傲。
对财富的爱差不多也是这种情况。在上古时代,当部落和宗族彼此分开居住时,对财富的爱仅限于想要拥有生活必需品,他们从牛羊群,以及给他们提供食物的田地、牧场和园子中获得这些必需品。他们的生活必需品还包括配备各种有用物件的漂亮房子,以及衣服。一个家庭中的父母、子女,男仆和女仆都忙于这些事。
但对掌控的爱进入并破坏了这种社会形态之后,对占有超出其必需品的财富的爱也进来了,并日益膨胀,最终到了渴望占有所有人财富的地步。这两种爱像是有血缘关系,因为想统治一切的人也想占有一切;于是,其他人都成了奴仆,唯独他们是主人。这一点从天主教中那些将自己的统治权甚至提升到天堂,直到主的宝座,并把自己摆在这宝座上的人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也设法攫取全世界的财富,无止境地扩充他们的宝库。
②为了它们本身而对它们的爱是何性质,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它们的爱又是何性质。为了地位和荣耀而对地位和荣耀的爱是自我之爱,严格来说,是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为了财富和金钱而对财富和金钱的爱是尘世之爱,严格来说,是对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但为了功用或服务而对地位和财富的爱是对功用的爱,这爱和对邻之爱是一样的;因为人行动的理由就是他行动的目的,这目的是第一位和首要的,而其它一切则是手段,是次要的。
至于为了地位和荣耀而对地位和荣耀的爱,这爱与自我之爱是一样的,严格来说,与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是一样的,所以它是对自我重要(self-importance)的爱,而人自己的自我重要感(sense of self-importance)完全是邪恶。这就是为何我们说,人生在一切邪恶之中,他遗传来的东西无非是邪恶。人遗传来的东西就是那包围他,并且他通过自我之爱,尤其通过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而参与其中的自我感。这是因为陷入这爱的人只关注自己,因而将他的思维和情感沉浸在他自己的自我重要感之中。因此,自我之爱里面有对行恶的爱,因为这个人不爱邻舍,只爱他自己。只爱自己的人会视他人在自己之外,或视之为无足轻重,或无关紧要,与自己相比看不起他们,不拿伤害他们当回事。
这就是为何一个由于自我之爱而具有掌控之爱的人,只想着欺骗邻舍,与其妻通奸,诽谤他,密谋报复、甚至杀害他,向他大发怒气,折磨他等等。人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他与魔鬼结合,被他引领,而魔鬼本身无非是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人若被魔鬼,也就是地狱引领,就会被引入这一切邪恶之中,并不断被这些邪恶的快乐牵引。这就是为何凡在地狱里的人都想伤害每个人;而凡在天堂里的人都想帮助每个人。一种中间状态便由这种对立产生,人就处于这种中间状态,并且在其中可以说处于一种平衡;这种平衡能使人要么转向地狱,要么转向天堂。只要赞成自我之爱的邪恶,他就转向地狱;只要把这些邪恶从自己身上逐出,就转向天堂。
我被允许感受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的快乐是何性质,以及这快乐何等强烈。我被投入其中,以便通过经历了解它。这快乐如此强烈,以至于超过世上的一切快乐。它占据我的整个心智,从核心直到表面;但在我的身体中,我只感到胸部膨胀,有一种令人惬意、愉悦和满足的感觉。我还被允许发觉,一切邪恶的快乐从它涌出,如同水从源泉涌出,如奸淫、报复、欺诈、诽谤,以及总体上行恶的快乐。对不择手段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也有一种类似的快乐在里面,这快乐产生各种源于它的欲望。不过,它没有那么强烈,除非它与自我之爱结合。至于不是为了地位和财富,而是为了功用的地位和财富,这不是一种对地位和财富的爱,而是一种对功用的爱,地位和财富作为手段而服务于功用;这是一种天堂之爱,关于这个主题,后面将予以详述。
③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一点从刚才所述清楚可知;对此,我补充以下内容:在灵里,凡陷入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的人,无论他们是谁,是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都在地狱;凡陷入这爱的人都陷入对各种邪恶的爱;即便没有实际犯下这些邪恶,他们在灵里仍以为它们是可允许的;因此,每当他们自己的地位和尊敬,或对法律的惧怕不再成为障碍,他们就会在身体上犯下它们。此外,出于自我之爱的掌控之爱从至内在隐藏着对神,因而对教会的神性事物,尤其对主的仇恨。即便他们承认神,那也不过是嘴上说说;即便他们承认教会的神性事物,那也只是因为害怕丧失尊敬。这爱之所以把对主的仇恨深深隐藏在它里面,是因为成为神的渴望就在这爱的核心处,因为它只崇拜和尊敬它自己。因此,如果有人崇敬它,以至于说它拥有神性智慧,是世界的神,它就会衷心地爱他。
为了功用而对地位和财富的爱则不然。这是一种天堂之爱,因为它与对邻之爱是一样的,如前所述。功用或服务是指善行,所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就是行善,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指帮助并服侍他人。这样做的人虽享有地位和财富,但只把它们视为用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因而用来帮助和服侍的一种手段。他们就是主的这些话所指的人:
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6-27)
他们也是主将天堂的权柄所托付给的人;因为对他们来说,权柄是用来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或行善的一种手段;当功用或服务,或良善是目的或爱时,它就是主,而不是掌权的他们,因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
④大多数人很难认识到这两种爱之间的区别。这是因为,那些拥有地位和财富的人也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但他们不知道他们这样做是为自己还是为功用或服务。这一点尤其难以辨别,因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的火焰和热情在那些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里面,比在那些没有陷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人里面还要多。然而,前者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名或利,因而是为了自己;而那些为了功用而发挥功用,或为了良善而行良善的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着主如此行。
人几乎认识不到两者之间的区别,因为人不知道他是被魔鬼引领,还是被主引领。被魔鬼引领的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自我和尘世,而被主引领的人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是为了主和天堂。所有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主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而所有不避恶如罪的人都是从魔鬼发挥功用或履行服务。因为邪恶就是魔鬼,功用或服务,或良善就是主。这是区分的唯一方法。它们表面看上去很相似,但其内在形式完全不同。一个就像里面含有渣滓的金子,另一个则像里面含有纯金的金子;一个就像人造水果,表面上看似从树上摘下来的水果,其实被涂上了彩蜡,里面却是灰尘或沥青;另一个则像上好的水果,味道鲜美,香气怡人,里面还有种子。
105.主不得不经经历这两种状态,即倒空的状态和荣耀的状态。因为朝向合一的发展只有这条途径,别无它法。这符合神序,神序是不可改变的。这神序就是,人当调整自己以接受神,预备自己成为神所进入并居住的器皿和居所,如同居于祂的圣殿。人必须凭自己这样做,然而又必须承认这是靠着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他感觉不到神的临在和运作,尽管神以最亲密的临在在人里面运作一切爱之善和一切信之真。若要变得属灵而非属世,人人都要且必须照这秩序发展。主同样照秩序发展,以使祂的属世人变成神性。正因如此,祂向父祷告,行父的旨意,将祂的所行所言全都归于父,并且在十字架上宣称: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马太福音27:46;马可福音15:34)
因为在这种状态下,神似乎不在场。但这种状态过后,另一种状态就到来了,这就是与神结合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行为和以前一样,但如今是通过神这样做的。他也无需象以前那样将自己所愿所行的一切良善,所思所言的一切真理尽都归于神,因为这种承认已刻写在他心里,因而内化于他的一切言行中。主以同样的方式将自己与祂的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总之,主荣耀了祂的人性,也就是说,将它变成神性,其方式和祂重生人,也就是使人变得属灵的方式一样。
凡从属世变得属灵之人都会经历这两种状态,并通过第一种状态进入第二种状态,因而从这个世界进入天堂。这一点等到自由意愿(463-508节)、仁(392-462节)与信(336-391节)、以及改造和重生(571-625节)那几章再予以充分说明。我只在此说明,在第一种状态,也就是所谓的改造状态,人有充分的自由照其觉知的理性行事;在第二种状态,也就是重生的状态,他同样有充分的自由;但此时他通过主所赋予他的一种新的爱和新智慧意愿、行动、思考和言谈。因为在第一种状态下,觉知是主角,意愿是配角;而在第二种状态下,意愿是主角,觉知是配角。不过,觉知仍通过意愿行动,而非意愿通过觉知行动。善与真、仁与信并内在人与外在人等的结合,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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