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1

211.为叫人不致灭

211.为叫人不致灭亡,圣治如此秘密地作工,以致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因为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意愿,决不与圣治行如一体;人的自我对圣治的敌意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迷惑我们始祖的蛇;论到这蛇,经上说: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她的种之间,它要踹你的头。(创世记3:15)

“蛇”是指各种邪恶;它的“头”是指自我之爱。“女人的种”是指主,所放的“敌意”就在属于人之自我的爱与主,因而在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之间。因为人自己的谨慎不断抬起头来,而圣治则不断把它压下去。

人若感觉到这一切,就会被激怒,向神大发雷霆,从而灭亡。但只要感觉不到,他可能会迁怒于人,自己,以及命运,却不致灭亡。这就是为何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在人的自由中引导他;这自由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在自由中引导人对抗他自己,就像用千斤顶从地上举起一个沉重而顽固的重物;由于这千斤顶的力量,这种沉重和顽固便感觉不到了。或它就像一个人被企图杀害他的仇敌包围,当时他却毫无察觉,一个朋友悄悄将他引离,后来才揭露他仇敌的企图。


真实的基督教 #313

313.就属世之义而

313.就属世之义而言,这条诫命不仅表示不可奸淫,还表示不可意愿和行出淫秽之事,不可思想和谈论淫荡的话题。只是有淫欲就算是奸淫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可知: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7,28)
这是因为,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变成行为了。诱惑只是进入理解力,而意图则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一种行为。有关该话题的更多内容,可见于《婚姻之爱与淫乱之爱》(1768年发表于阿姆斯特丹)。其中就讲到:淫乱之爱是婚姻的对立面(423-443节);关于奸淫(444-460节);奸淫及其种类和等级(478-499节); 奸污处女的淫欲(501-505节);追求变化的淫欲(506-510节);强奸的淫欲(511,512节);诱奸纯真者的淫欲(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报应(523-531节)。所有上述观念都是这条诫命所涉及的属世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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