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1

211.为叫人不致灭

211.为叫人不致灭亡,圣治如此秘密地作工,以致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因为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意愿,决不与圣治行如一体;人的自我对圣治的敌意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迷惑我们始祖的蛇;论到这蛇,经上说: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她的种之间,它要踹你的头。(创世记3:15)

“蛇”是指各种邪恶;它的“头”是指自我之爱。“女人的种”是指主,所放的“敌意”就在属于人之自我的爱与主,因而在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之间。因为人自己的谨慎不断抬起头来,而圣治则不断把它压下去。

人若感觉到这一切,就会被激怒,向神大发雷霆,从而灭亡。但只要感觉不到,他可能会迁怒于人,自己,以及命运,却不致灭亡。这就是为何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在人的自由中引导他;这自由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在自由中引导人对抗他自己,就像用千斤顶从地上举起一个沉重而顽固的重物;由于这千斤顶的力量,这种沉重和顽固便感觉不到了。或它就像一个人被企图杀害他的仇敌包围,当时他却毫无察觉,一个朋友悄悄将他引离,后来才揭露他仇敌的企图。


真实的基督教 #21

21.⑶神性存在是存

21.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耶和华神是存在自身,因为祂是自有,自永恒到永恒,都是万物独一无二的最初源头,没有祂,万物皆不存在。在此而非其它意义上,祂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是阿拉法、是俄梅戛。不可以说祂的存在来自它本身,因为“来自它本身”这样的说法就暗含了某种在先之物,因而暗含了时间;而时间并不适用于被称为来自永恒的无限的无限者;它还暗示另有一位本身是神的神,因而暗示来自神的神,或神形成祂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祂既不是非被造的,也不是无限的,因为这样祂要么通过祂自己,要么通过另一个而使自己成为有限。由神是存在本身的事实可推知,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和生命本身,正是祂是万物的源头,每个事物若要存在,必与祂有关。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这从主在约翰福音(5:26)和以赛亚书中的话明显可知:
我耶和华是创造万物的,是独自铺张诸天、铺开大地的。(以赛亚书4 4:24)
祂是独一无二的神,除祂之外再没有别神。(以赛亚书45:14,15,21,22;何西阿书13:4)
神不仅是存在本身,还是彰显本身。原因在于,没有彰显的存在什么也不是,同样,彰显若非来自存在什么也不是。因此,一个所在之处,另一个必在。实质和形式也一样。形式没有实质无法存在;实质若没有形式,就无法被赋予任何属性,没有任何属性之物本身什么也不是。在此采用的术语是存在和彰显,而非本质和实体,是因为必须区分存在和彰显,以及本质和实体,就象区分在先者和在后者,在先者比在后者更为普遍。无限和永恒适用于神性存在;而圣爱与圣智,以及经由这二者而来的全能和全在则适用于神性本质和实体。这些主题将在适当地方予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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