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1.为叫人不致灭亡,圣治如此秘密地作工,以致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因为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意愿,决不与圣治行如一体;人的自我对圣治的敌意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迷惑我们始祖的蛇;论到这蛇,经上说: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她的种之间,它要踹你的头。(创世记3:15)
“蛇”是指各种邪恶;它的“头”是指自我之爱。“女人的种”是指主,所放的“敌意”就在属于人之自我的爱与主,因而在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之间。因为人自己的谨慎不断抬起头来,而圣治则不断把它压下去。
人若感觉到这一切,就会被激怒,向神大发雷霆,从而灭亡。但只要感觉不到,他可能会迁怒于人,自己,以及命运,却不致灭亡。这就是为何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在人的自由中引导他;这自由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在自由中引导人对抗他自己,就像用千斤顶从地上举起一个沉重而顽固的重物;由于这千斤顶的力量,这种沉重和顽固便感觉不到了。或它就像一个人被企图杀害他的仇敌包围,当时他却毫无察觉,一个朋友悄悄将他引离,后来才揭露他仇敌的企图。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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