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11

211.为叫人不致灭

211.为叫人不致灭亡,圣治如此秘密地作工,以致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因为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意愿,决不与圣治行如一体;人的自我对圣治的敌意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人的自我就是迷惑我们始祖的蛇;论到这蛇,经上说: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她的种之间,它要踹你的头。(创世记3:15)

“蛇”是指各种邪恶;它的“头”是指自我之爱。“女人的种”是指主,所放的“敌意”就在属于人之自我的爱与主,因而在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之间。因为人自己的谨慎不断抬起头来,而圣治则不断把它压下去。

人若感觉到这一切,就会被激怒,向神大发雷霆,从而灭亡。但只要感觉不到,他可能会迁怒于人,自己,以及命运,却不致灭亡。这就是为何主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在人的自由中引导他;这自由在人看来,似乎就是他自己的。在自由中引导人对抗他自己,就像用千斤顶从地上举起一个沉重而顽固的重物;由于这千斤顶的力量,这种沉重和顽固便感觉不到了。或它就像一个人被企图杀害他的仇敌包围,当时他却毫无察觉,一个朋友悄悄将他引离,后来才揭露他仇敌的企图。


圣爱与圣智 #38

38.在圣言中,“公

38.在圣言中,“公义”与“公平”表示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其中“公义”表示神性之爱,“公平”表示神性智慧;故在圣言中,“公义”和“公平”论及神;如诗篇: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又:

耶和华要使公义如光发出,使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何西阿书:

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永远归我。(何西阿书2:19)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以赛亚书: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和他的国上,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又: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以公平公义充满这地。(以赛亚书33:5)

诗篇: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光”所表相同: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在这句经文中,“生命”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光”表示祂的神性智慧。在约翰福音中,“生命”和“灵”所表也相同:

耶稣说,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