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0.⑺除非在人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思考,凭自己管理一切,否则这些事没有一样能实现。我在前面(71-99, 174, 176节)已充分说明,人将不是人,除非在他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活着,因而凭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由此可推知,人若不貌似凭自己的谨慎管理与他的工作和生活有关的一切,就无法被圣治引导和管理;因为他就像一个人双手无力下垂,嘴张着,眼闭着,屏住呼吸,站在那里等待流注。如此他会剥夺自己的人性,就是他从他貌似凭自己活着、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觉察和感受中所获得的人性;还会剥夺自己的两种官能,即自由和理性,而他全凭这两种官能而有别于动物。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经说明,没有这种表象,一个人将没有接受和回应的能力,从而没有永生。
因此,你若想被圣治引导,就把谨慎当作忠实管理雇主资产的仆人和雇工来使用。这种谨慎是赐予仆人做生意用的资财,他们必须报帐(路加福音19:13-28; 马太福音25:14-31)。谨慎本身在人看来似乎是他自己的,并且只要他将神与圣治的死敌,就是自我之爱关在他里面,就会以为它是自己的。这爱自每个人出生时就住在他的内层里面;如果你没有认出它(因为它不想被认出来),那么它就安然居住,并守住门,唯恐人打开它,主由此将它逐出。人只有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但又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才能打开这扇门。这就是与圣治行如一体的谨慎。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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