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6

206.人自己的谨慎

206.人自己的谨慎来自何处,它是什么。它来自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本性,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这自我就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尘世之爱,或尘世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之爱。只关心自己,视别人为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是自我之爱的本质。即便考虑到一些人,也只是因为他们恭敬并讨好它。就像种子里面有结出果实并繁育后代的努力,自我之爱的核心处也潜藏着变得伟大的欲望,如有可能,还想成为国王,如还有可能,甚至想成为神。魔鬼就是这样,因为他是自我之爱本身;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崇拜他自己,只喜爱那些崇拜他的人,仇恨像他自己那样的任何其他魔鬼,因为他想成为崇拜的唯一对象。由于爱离开它的配偶无法存在,人里面的爱或意愿的配偶被称为理解力,所以当自我之爱将它的爱吹入自己的配偶理解力里面时,这爱就在配偶里面变成一种骄傲,就是对人自己的聪明的骄傲。这种骄傲就是人自己的谨慎的源头。

此外,由于自我之爱想要成为世界的唯一主人,因而成为神,所以从它降下来的恶欲就从它获得生命;属于这些欲望的感知,也就是诡计,属于这些欲望的快乐,也就是邪恶,以及属于这些快乐的思维,也就是虚假,同样如此。它们都如同它们主人的仆人和用人,都服从它们主人的每个命令;殊不知,它们不是真的在行动,而是正在被强迫,被自我之爱通过对它们自己聪明的骄傲强迫。这就是为何人自己的谨慎就潜藏在自其起源开始的一切邪恶中。

唯独对自然的承认也潜藏在它里面,因为它关闭了向天堂敞开的屋顶的窗户,以及两边墙上的窗户,以防止看见并听见:唯独主掌管一切,自然界本身是死的,属于人的一切都是地狱,因此对人自己的东西的爱就是魔鬼。它因窗户被关闭而陷入黑暗,只好在那里为自己搭建炉子,与自己的配偶坐在旁边,一起亲密推理赞成自然界,反对神,赞成人自己的谨慎,反对圣治。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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