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6.人自己的谨慎来自何处,它是什么。它来自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本性,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这自我就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尘世之爱,或尘世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之爱。只关心自己,视别人为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是自我之爱的本质。即便考虑到一些人,也只是因为他们恭敬并讨好它。就像种子里面有结出果实并繁育后代的努力,自我之爱的核心处也潜藏着变得伟大的欲望,如有可能,还想成为国王,如还有可能,甚至想成为神。魔鬼就是这样,因为他是自我之爱本身;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崇拜他自己,只喜爱那些崇拜他的人,仇恨像他自己那样的任何其他魔鬼,因为他想成为崇拜的唯一对象。由于爱离开它的配偶无法存在,人里面的爱或意愿的配偶被称为理解力,所以当自我之爱将它的爱吹入自己的配偶理解力里面时,这爱就在配偶里面变成一种骄傲,就是对人自己的聪明的骄傲。这种骄傲就是人自己的谨慎的源头。
此外,由于自我之爱想要成为世界的唯一主人,因而成为神,所以从它降下来的恶欲就从它获得生命;属于这些欲望的感知,也就是诡计,属于这些欲望的快乐,也就是邪恶,以及属于这些快乐的思维,也就是虚假,同样如此。它们都如同它们主人的仆人和用人,都服从它们主人的每个命令;殊不知,它们不是真的在行动,而是正在被强迫,被自我之爱通过对它们自己聪明的骄傲强迫。这就是为何人自己的谨慎就潜藏在自其起源开始的一切邪恶中。
唯独对自然的承认也潜藏在它里面,因为它关闭了向天堂敞开的屋顶的窗户,以及两边墙上的窗户,以防止看见并听见:唯独主掌管一切,自然界本身是死的,属于人的一切都是地狱,因此对人自己的东西的爱就是魔鬼。它因窗户被关闭而陷入黑暗,只好在那里为自己搭建炉子,与自己的配偶坐在旁边,一起亲密推理赞成自然界,反对神,赞成人自己的谨慎,反对圣治。
498.由上述内容得出的结论是: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本身完美地居于人的灵魂,它从灵魂流出,就像泉水汇入源泉一样涌入人心智的这两个部分,即意愿与理解,并通过它们涌入身体感官,进入言与行。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感觉的身体。高层所包含的一切,比低层所包含的要完美得多。主正是通过人所享有的这种自由,在这自由中并连同这自由一起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被接受。但祂绝不撇弃或拿走他的自由,因为如前所述,凡人在属灵事物方面所做的事,若不是在自由状态下做的,就不会持久。因此,可以说,正是这自由允许主居于人的灵魂。
无论在灵界还是在世界,作恶均被律法制止,否则,无论哪个世界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若没有这些外在制约,不但社会不复存在,整个人类也会灭亡。因为人受两种爱诱惑,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或控制欲)和占有所有人财富的爱(或物欲)。这些爱若不受限制,就会如脱缰的野马,一发不可收。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由这两种爱产生,亚当的罪只是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蛇将这恶注入到他里面,所以当他受诅时,经上这样说:
地必给他长出荆棘和蒺藜来。(创世记3:5,18)
这句话表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但是,凡被这些爱奴役的人,皆视自己为独一目标,所有人都因他并为他存在。这种人没有任何怜悯,既不畏惧神,也不爱邻舍;所以,他们无情、冷酷、残忍,对抢劫和偷盗的贪恋和私欲与地狱相称,并且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耍尽阴谋诡计。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恶毒,它们不会彼此杀戮和吞灭,除非饥肠辘辘或自卫。因此,从这两种爱的角度来看,恶人比任何动物都要残忍、凶狠和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本质。这一点可体现在失去法律约束的煽动骚乱中,也体现在士兵接到可向被征服者或围困者肆意发泄怒火的信号时所进行的屠杀和掠夺中;在听到命令停止的击鼓声之前,几乎没有人会罢手。这些例子表明,若不是对法律制裁的畏惧约束人,那么不但社会,而且整个人类都将被毁灭。将所有这些罪恶除去的唯一途径,就是正确运用人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也就是将心智专注于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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