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6.人自己的谨慎来自何处,它是什么。它来自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本性,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这自我就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尘世之爱,或尘世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之爱。只关心自己,视别人为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是自我之爱的本质。即便考虑到一些人,也只是因为他们恭敬并讨好它。就像种子里面有结出果实并繁育后代的努力,自我之爱的核心处也潜藏着变得伟大的欲望,如有可能,还想成为国王,如还有可能,甚至想成为神。魔鬼就是这样,因为他是自我之爱本身;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崇拜他自己,只喜爱那些崇拜他的人,仇恨像他自己那样的任何其他魔鬼,因为他想成为崇拜的唯一对象。由于爱离开它的配偶无法存在,人里面的爱或意愿的配偶被称为理解力,所以当自我之爱将它的爱吹入自己的配偶理解力里面时,这爱就在配偶里面变成一种骄傲,就是对人自己的聪明的骄傲。这种骄傲就是人自己的谨慎的源头。
此外,由于自我之爱想要成为世界的唯一主人,因而成为神,所以从它降下来的恶欲就从它获得生命;属于这些欲望的感知,也就是诡计,属于这些欲望的快乐,也就是邪恶,以及属于这些快乐的思维,也就是虚假,同样如此。它们都如同它们主人的仆人和用人,都服从它们主人的每个命令;殊不知,它们不是真的在行动,而是正在被强迫,被自我之爱通过对它们自己聪明的骄傲强迫。这就是为何人自己的谨慎就潜藏在自其起源开始的一切邪恶中。
唯独对自然的承认也潜藏在它里面,因为它关闭了向天堂敞开的屋顶的窗户,以及两边墙上的窗户,以防止看见并听见:唯独主掌管一切,自然界本身是死的,属于人的一切都是地狱,因此对人自己的东西的爱就是魔鬼。它因窗户被关闭而陷入黑暗,只好在那里为自己搭建炉子,与自己的配偶坐在旁边,一起亲密推理赞成自然界,反对神,赞成人自己的谨慎,反对圣治。
340.人为永生而被造,人人都能承受永生,只要他照着圣言中所指示的得救之法去生活。每个基督徒,甚至拥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的非基督徒都会认同这一观点。得救的方法有很多,但每一种方法都涉及良善的生活和正确的信仰,就是仁与信;因为仁就是活出良善的生活,信就是持守正确的信仰。这两个普遍原则不仅在圣言中作为得救之法而规定给人类,而且还作为戒律实际地施加给他们。由此可知,藉着它们,人能凭借被神植入在他里面并赋予他的力量来确保获得他的永生;人越是运用这力量,同时倚靠神,神就越会坚固它,并将属世仁爱的方方面面都转为属灵仁爱,将属世之信的方方面面转为属灵之信。神就这样使死的仁和死的信活过来,同时也使这个人活过来。
在人能称得上“过良善生活、持正确信仰”之前,有两样事物必须共存:在教会中,这二者被称为内在人和外在人。当内在人意愿良善,外在人行出良善时,这二者就成为一体,外在人受内在人驱使,内在人通过外在人行动。人也是这样受神的驱使,神通过他行动。另一方面,倘若内在人意愿邪恶,而外在人行为良善,那么二者皆通过地狱行动,因为此人的意愿来自地狱,其行为是伪善。一切伪善的行为都有其地狱般的欲望潜伏于其中,就象一条蛇潜伏于草丛或一条虫藏于花蕾中。
人若知道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存在,也知道它们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二者能行如一体,而且能明显行如一体,还知道死后内在人仍活着,而外在人则被埋葬,那他就可能拥有丰富的天堂与尘世的奥秘。人若将这二者(内在人与外在人)结合于良善之中,就会永远幸福;反之,人若将这二者分割开来,甚至将它们结合于邪恶之中,则会永远悲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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