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6

206.人自己的谨慎

206.人自己的谨慎来自何处,它是什么。它来自人的自我,也就是他的本性,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这自我就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尘世之爱,或尘世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之爱。只关心自己,视别人为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是自我之爱的本质。即便考虑到一些人,也只是因为他们恭敬并讨好它。就像种子里面有结出果实并繁育后代的努力,自我之爱的核心处也潜藏着变得伟大的欲望,如有可能,还想成为国王,如还有可能,甚至想成为神。魔鬼就是这样,因为他是自我之爱本身;他具有这样的性质:他崇拜他自己,只喜爱那些崇拜他的人,仇恨像他自己那样的任何其他魔鬼,因为他想成为崇拜的唯一对象。由于爱离开它的配偶无法存在,人里面的爱或意愿的配偶被称为理解力,所以当自我之爱将它的爱吹入自己的配偶理解力里面时,这爱就在配偶里面变成一种骄傲,就是对人自己的聪明的骄傲。这种骄傲就是人自己的谨慎的源头。

此外,由于自我之爱想要成为世界的唯一主人,因而成为神,所以从它降下来的恶欲就从它获得生命;属于这些欲望的感知,也就是诡计,属于这些欲望的快乐,也就是邪恶,以及属于这些快乐的思维,也就是虚假,同样如此。它们都如同它们主人的仆人和用人,都服从它们主人的每个命令;殊不知,它们不是真的在行动,而是正在被强迫,被自我之爱通过对它们自己聪明的骄傲强迫。这就是为何人自己的谨慎就潜藏在自其起源开始的一切邪恶中。

唯独对自然的承认也潜藏在它里面,因为它关闭了向天堂敞开的屋顶的窗户,以及两边墙上的窗户,以防止看见并听见:唯独主掌管一切,自然界本身是死的,属于人的一切都是地狱,因此对人自己的东西的爱就是魔鬼。它因窗户被关闭而陷入黑暗,只好在那里为自己搭建炉子,与自己的配偶坐在旁边,一起亲密推理赞成自然界,反对神,赞成人自己的谨慎,反对圣治。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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