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最后的审判(续) #38

38.但总体区别是这

38.但总体区别是这样: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因而本质上是属灵的,因为它们的源头是纯然为爱的灵界太阳。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因而本质上是属世的,因为它们的源头是纯然为火的尘世太阳。因此,属灵人必须吃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食物,就像属世人必须吃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的食物一样。详情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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