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最后的审判(续) #12

12.⑸这就是为何对

12.⑸这就是为何对新教会的启示在最后审判之后,而非之前作出。最后的审判带来交流的恢复之后,人们就能被光照和改造。这意味着他们能理解圣言的神性真理,接受他们所理解的,并保持他们所接受的,因为横亘在中间的障碍已经清除。因此,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过去后,约翰说:

他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又看见圣城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他听见坐宝座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1-2, 5)

“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对此,可参看《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62-64节);关于它的新教义(可参看那里的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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