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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