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最后的审判 #23

23.首先,这一点从

四、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

23.首先,这一点从前一章,即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的说明和解释可推知;其次从以下事实可推知: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每个人都会活到永远。第三,这意味着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第四,由于今后所有将要出生的人也会进入灵界,所以显而易见,灵界规模庞大,并且具有这样的性质,各个星球上的人所住的自然界根本无法与之相比。但为了更好地感知、更清楚地明白这一切,我将逐一阐述并描述这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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