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真实的基督教 #454

454.前面说明,人

454.前面说明,人皆有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内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外在被称为他的外在人。有必要补充以下事实:内在人存在于灵界,而外在人存在于尘世。人之所以如此受造,是为了他能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相联,并由此分析思考,死后从自己的世界转到另一个世界。灵界既指天堂,也指地狱。因为内在人与灵界的精灵并天使同在,外在人则与世人同在,所以很明显,人既能与地狱灵交往,也能与天堂天使交往。这样做的能力和力量将人和动物区分开。决定人本质的,是其内在人的性质,而非其外在人的性质,因为内在人就是他的灵,并经由外在人行动。他的灵在尘世所披戴的肉体是一个附加物,用来生殖和形成内在人。因为内在人在尘世得以形成,如同树在土壤中生长,或种子在果实中形成。关于内在人和外在人的更多内容,可参看前文(4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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