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445.从道德生活的本质可以看出,它是一种既遵守人类律法,也遵守神性律法的生活;因此,凡照着这两套律法如同一套律法生活之人,就是真正的道德人,他的生活是仁爱。若愿意,谁都能通过外在的道德生活理解仁爱的性质。只需将诸如文明社会中所看到的外在道德生活复制到内在人中,使他的意愿和思维与外在行为相似和一致,你就会看到仁爱的最佳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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