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293.就属世,即字义而言,这条诫命还表示:除了神以外,不可爱任何人高于一切;除了来自神的事物外,不可爱任何事物高于一切。这也与主的话一致(马太福音22:37-39;路加福音10:25-28)。被高于一切爱着的任何人或任何事物都是爱人、神和神性。例如,如果有人爱自己或尘世高于一切,那么他或尘世就是他自己的神。这就是为何这类人内心不承认神的原因。因此,他们与地狱中的同类相结合,所有爱自己或尘世高于一切之人都聚集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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