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还有一层属世之义: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这种做法可见于亚洲和各周边国家。异教徒的很多神只不过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在雅典和罗马则有萨图恩、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圣力量,最后被当成了神。他们还将活人奉为神,这可从大流士照玛代的禁令清楚看出来。这禁令说,三十日内禁止任何人在王以外向神求什么;否则,必被扔进狮子坑内(但以理书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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