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9.然而,许多人不明白这一点,原因在于:他们热爱自然界,因而不愿将其理解力的思维提升至自然界之上,进入属灵之光。他们若不愿这样做,就不能不从空间进行思考,甚至如此思想神;根据空间来思想神,就是思想自然界的扩展。预先说明这一切,是因为若不知道神性不在空间中,对其有某种感知,就丝毫不能理解神性生命,也就是爱与智慧,即本书的主题,因而即便对将要依次论述的神意、全在、全知、全能、无限和永恒有所理解,也不会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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