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圣爱与圣智 #84

84.由于这两个世界

84.由于这两个世界如此不同,所以显而易见,灵界必在不同于自然界的另一轮太阳之下。因为灵界也有热和光在里面,和自然界一样;只是那里的热和光是属灵的;属灵之热是仁之良善,属灵之光是信之真理。由于热和光只能源于太阳,所以很明显,灵界有一轮不同于自然界的太阳;而且灵界的太阳就其本质而言,具有这样的性质:属灵的热和光能从它发出;而自然界的太阳就其本质而言,具有这样的性质:属世的热和光能从它发出。一切属灵事物皆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只能源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一切真理皆属于智慧。凡有智慧的人都能看出,它们并没有其它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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