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430.在这一部分中,凡论及爱与智慧的话都可以论及仁与信,只要将仁理解为属灵之爱,因而将信理解为真理,也就是获得聪明的方法。无论所用的术语是意愿和理解力,还是爱和聪明,意思都一样,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聪明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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