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118.刚才所说关于天使的话,也适用于由天使组成的天堂,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如前所示,77-82节)。关于天使和天堂所说的话,同样适用于世人和教会,因为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通过结合行如一体。此外,就属其心智的内层而言,一个教会之人就是一位天使。不过,我们所说的教会之人指的是有教会在里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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