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4

204.⑸天堂和地狱

204.⑸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我在《天堂与地狱》(1758年于伦敦出版)一书(59-102节),以及《圣爱与圣智》和本书几个地方已经提到,天堂处于人的形式;因此,我不再进一步举证。我说过,地狱也处于人的形式;但这个形式是畸形的,就是魔鬼所拥有的那种形式,魔鬼意味着作为一个整体的地狱。地狱之所以拥有一个人的形式,是因为那里的人也曾生而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人类官能;只是他们滥用自己的自由来意愿并实行邪恶,滥用自己的理性来思考并确认邪恶。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4

SS104.若非地上

(十三)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通过它获得光明

SS104.若非地上某个地方有一个拥有圣言,并且主通过它为人所知的教会,与天堂的结合是不可能的。因为主是天地之神,离了主就没有拯救。只要有一个拥有圣言的教会就足够了,哪怕这个教会人数相对较少。即便在这种情况下,主也能通过它而存在于全世界,因为天堂通过它而与人类结合。结合通过圣言实现(参看62—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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