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3.因此,既然每个人死后都会活到永远,并照他的生命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既然天堂和地狱都必须存在于一个使它们行如一体的形式中,如前所述,既然人只能在这个形式中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那么可推知,整个世界的人类都在主的看顾之下;每个人,从婴孩直到生命结束,在最细微的事上都被主引导,并拥有一个已预见并准备好的特定地方。
由此可见,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在最小的细节中,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而为自己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人对这种普遍圣治一无所见,即便看见了,在他眼里,它也只是像一个过路人看见房子在建造时散落的一堆堆建筑材料;而主看见的,却是一座宏伟的宫殿正在不断扩建。
52.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由于不理解神在创造宇宙及其万物时所赋予它们的秩序,有何等多、何等大的荒唐谬论悄然潜入人的思想,并因此通过教会创始人的头脑溜进教会,这一点仅从下文(56-58节)对这些谬论的列举就能看出来。不过,首先,我在此阐明我所说的秩序的一般定义,即: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部分、实质或元素的排列、界定和活动的品质;这就是它的状态的来源;状态的完美由智慧通过它的爱产生,而状态的不完美则是因贪欲而失去理智的后果。这个定义用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这些术语,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每一个实质就是一个形式。所有这些因是形而上学的抽象术语,故不可避免地显得非常晦涩难懂。不过,在下文,这种晦涩会通过举例说明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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