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3.因此,既然每个人死后都会活到永远,并照他的生命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被分配一个地方,既然天堂和地狱都必须存在于一个使它们行如一体的形式中,如前所述,既然人只能在这个形式中被分配到自己的地方,那么可推知,整个世界的人类都在主的看顾之下;每个人,从婴孩直到生命结束,在最细微的事上都被主引导,并拥有一个已预见并准备好的特定地方。
由此可见,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在最小的细节中,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而为自己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人对这种普遍圣治一无所见,即便看见了,在他眼里,它也只是像一个过路人看见房子在建造时散落的一堆堆建筑材料;而主看见的,却是一座宏伟的宫殿正在不断扩建。
406.(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没有理解力的爱,或没有理解力的思维的爱之情感,在身体里面既不能感觉,也不能行动;因为没有理解力的爱如同瞎子,没有思维的情感如同在幽暗中。事实上,理解力是爱用来看见的光。此外,理解力的智慧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因此,既然没有理解力之光,意愿之爱什么也看不见,是瞎眼的,那么可推知,没有理解力之光,甚至连肉体感官也是瞎眼和迟钝的,不仅视觉和听觉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其它感觉也是如此,是因为对真理的一切感知都属于理解力中的爱,如前所示,肉体感官都从其心智感知中获得自己的感知。
这同样适用于身体的一切行为。因为源于没有理解力的爱的行为就像人在黑暗中的行为,这时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因此,这种行为没有聪明或智慧的东西在里面,不能被称为有生命的行为,因为行为从爱中获得它的存在,从聪明中获得它的品质。此外,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一切能力。所以,良善在真理中并因此通过真理起作用;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理解力。由此可见,爱或意愿经过这三次结合(参看404节),开始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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