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2

202.主的圣治是普

202.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关注最小细节,尤其是祂以这种方式创造了宇宙:来自祂自己的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创造能存在于它里面;这种创造通过主从人类形成一个在祂眼里如同一个人的天堂,也就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发生。我在前面(27-45节)解释了,从人类形成的这个天堂在主眼里就是如此,这就是创造的目的。我还解释了,神性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46-69节)。主在从人类形成天堂的过程中所关注的无限和永恒目标是,这个天堂要无限、永恒地保持增长,以便祂能以这种方式不断住在祂创造的目的里面。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祂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存在于这种创造中。

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共同教义是,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和全能的(参看亚他那修信经)。基于该教义知道并相信神是无限和永恒的人,能如此彻底丧失理性,以至于一听说神在祂创造的伟工中只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拒绝承认吗?当祂出于自己来关注时,能关注别的吗?祂在人类中也关注这一点,因为祂从人类形成祂自己的天堂。那么,圣治若不以人类的改造和救赎为目的,还能以什么为目的呢?但没有人能凭自己通过自己的谨慎被改造,只能被主通过祂的圣治改造。由此可推知,主若不时时刻刻,甚至每分每秒引导人,人必偏离改造的道路,并走向灭亡。

人类心智状态的每个转换和变化,都会在一系列现存事件,因而接下来的事件中产生某种转换和变化;那么,它为何不会持续如此,直到永恒呢?这就像离弦的箭,它若偏离瞄准的靶标一丁点,就会偏离一英里或更多。所以,若非主时时刻刻引导人类心智的状态,情况也是这样。主根据圣治的律法做这一切;包括这一律法:在人看来,他似乎引导自己。然而,主预见人将如何引导自己,并不断作出调整。下面(234-274, 322-330节)我们会看到,许可的律法也是圣治的律法,即:每个人都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其它预定。


真实的基督教 #374

374.⑴“仁”就是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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