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2.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关注最小细节,尤其是祂以这种方式创造了宇宙:来自祂自己的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创造能存在于它里面;这种创造通过主从人类形成一个在祂眼里如同一个人的天堂,也就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发生。我在前面(27-45节)解释了,从人类形成的这个天堂在主眼里就是如此,这就是创造的目的。我还解释了,神性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46-69节)。主在从人类形成天堂的过程中所关注的无限和永恒目标是,这个天堂要无限、永恒地保持增长,以便祂能以这种方式不断住在祂创造的目的里面。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祂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存在于这种创造中。
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共同教义是,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和全能的(参看亚他那修信经)。基于该教义知道并相信神是无限和永恒的人,能如此彻底丧失理性,以至于一听说神在祂创造的伟工中只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拒绝承认吗?当祂出于自己来关注时,能关注别的吗?祂在人类中也关注这一点,因为祂从人类形成祂自己的天堂。那么,圣治若不以人类的改造和救赎为目的,还能以什么为目的呢?但没有人能凭自己通过自己的谨慎被改造,只能被主通过祂的圣治改造。由此可推知,主若不时时刻刻,甚至每分每秒引导人,人必偏离改造的道路,并走向灭亡。
人类心智状态的每个转换和变化,都会在一系列现存事件,因而接下来的事件中产生某种转换和变化;那么,它为何不会持续如此,直到永恒呢?这就像离弦的箭,它若偏离瞄准的靶标一丁点,就会偏离一英里或更多。所以,若非主时时刻刻引导人类心智的状态,情况也是这样。主根据圣治的律法做这一切;包括这一律法:在人看来,他似乎引导自己。然而,主预见人将如何引导自己,并不断作出调整。下面(234-274, 322-330节)我们会看到,许可的律法也是圣治的律法,即:每个人都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其它预定。
354.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构成信的真理各种各样,在人看来各不相同。例如,有些真理涉及神,创造者,有些涉及主,救世主,有些涉及圣灵和神作工的方式,有些涉及信和仁,有些则涉及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等等。然而,它们在主里面全都合为一体,并在人里面被主合为一体,就象一棵葡萄树上的众多枝子那样(约翰福音5:1等)。因为主会将零散、分离的真理联结成仿佛一个形式,以致它们看上去就是一,并且表现为一种功能。这好比人体的四肢、内脏和器官,它们尽管各式各样,在人看来迥然不同,但仍被作为它们整体形式的人感觉为一体;当他在行动中把它们全部调动起来时,他仿佛通过一个整体在行动。天堂也一样,虽然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显为一个。如前所述,天堂显为一个人。一个国家同样如此,虽然被划分为很多行政区划,以及省、市,但在具有仁义公平的君王治理下仍行如一体。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信之真理之所以能通过主构成一体,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从约翰福音中明显看出主就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从马太福音中也明显看出主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血肉的神,约翰福音: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以赛亚书:
我所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主是信之神,保罗书信: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本身,约翰书: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有必要补充的是:由于人忙于世俗事务,所以只能为自己获取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单单敬拜祂,就能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凡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闻之前不知道的信之真理,立刻就会明白、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而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正如前面所说,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得以证实:我曾看见一个精灵,他在其他精灵面前看似很单纯,因为他承认,唯独主是天地的神,并凭着取自圣言的少许真理确立了他的信。他被提入天堂,加入到更有智慧的天使之列,我听说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有智慧。他仿佛完全凭自己说出大量真理,尽管他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那些即将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将处于同样的状态。这就是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这必是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这样的状态也如同以赛亚书所描述的: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发一条。真理必作他胁下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象水充满洋海一般。到那日,外邦人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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