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2

202.主的圣治是普

202.主的圣治是普遍的,因为它关注最小细节,尤其是祂以这种方式创造了宇宙:来自祂自己的一个无限和永恒的创造能存在于它里面;这种创造通过主从人类形成一个在祂眼里如同一个人的天堂,也就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发生。我在前面(27-45节)解释了,从人类形成的这个天堂在主眼里就是如此,这就是创造的目的。我还解释了,神性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46-69节)。主在从人类形成天堂的过程中所关注的无限和永恒目标是,这个天堂要无限、永恒地保持增长,以便祂能以这种方式不断住在祂创造的目的里面。这就是主通过创造宇宙所提供的无限和永恒的创造;祂通过祂的圣治不断存在于这种创造中。

在基督教界,所有教会的共同教义是,圣父神,圣子神和圣灵神是无限,永恒,非受造和全能的(参看亚他那修信经)。基于该教义知道并相信神是无限和永恒的人,能如此彻底丧失理性,以至于一听说神在祂创造的伟工中只关注无限和永恒之物,就拒绝承认吗?当祂出于自己来关注时,能关注别的吗?祂在人类中也关注这一点,因为祂从人类形成祂自己的天堂。那么,圣治若不以人类的改造和救赎为目的,还能以什么为目的呢?但没有人能凭自己通过自己的谨慎被改造,只能被主通过祂的圣治改造。由此可推知,主若不时时刻刻,甚至每分每秒引导人,人必偏离改造的道路,并走向灭亡。

人类心智状态的每个转换和变化,都会在一系列现存事件,因而接下来的事件中产生某种转换和变化;那么,它为何不会持续如此,直到永恒呢?这就像离弦的箭,它若偏离瞄准的靶标一丁点,就会偏离一英里或更多。所以,若非主时时刻刻引导人类心智的状态,情况也是这样。主根据圣治的律法做这一切;包括这一律法:在人看来,他似乎引导自己。然而,主预见人将如何引导自己,并不断作出调整。下面(234-274, 322-330节)我们会看到,许可的律法也是圣治的律法,即:每个人都能被改造和重生,没有其它预定。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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