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1

201.⑷主通过祂的

201.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下一节我们会看到,这是圣治的普遍目的。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将一切归于人类的谨慎,因为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心里否认神;那些将一切归于人类谨慎的人心里否认圣治;这两者是无法分开的。然而,这两种人为了自己的好名声,出于失去它的恐惧,口头上都声称圣治是普遍的,其细节取决于人,这些细节的总和就是所谓的人类谨慎。

但请认真想想:当细节被拿走时,普遍的圣治算什么呢?它不就成了纯粹的一个词语吗?因为我们所说的普遍,是由最小的细节一起构成的,就像总体由它的具体部分产生一样。所以,如果你拿走细节,那么普遍算什么呢?不就成了里面是真空的某种东西,因而就像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个表面,或没有任何组成部分的一个复合物吗?如果我们说,圣治是一个普遍政府,而事物却得不到管理,仅仅保持联系,政府事务由他人打理,这怎能叫一个普遍政府?没有哪个国王有这样的政府,因为如果有国王真的允许他的臣民去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他就不再是一个国王,只是叫做国王。因此,他只是拥有头衔的尊严,没有任何实质的尊严。政府不能指望这样一个国王,更不说普遍政府了。

在神方面被称为圣治的,在人方面被称为谨慎。正如当一个国王除了头衔之外,没有为自己保留任何东西时,我们不能说他拥有普遍的谨慎,以便他的王国被称为一个王国,因而被凝聚在一起,同样,当人靠自己的谨慎提供一切事物时,我们无法谈论什么普遍圣治。这同样适用于当我们谈论自然界,断言神创造宇宙,并赋予自然界凭自己产生万物的能力时,所采用的普遍圣治和普遍政府这些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圣治不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术语吗?这样的术语仅仅是一个术语,没有任何实际的东西。在那些将所产生的一切都归于自然界,将所行的一切都归于人类谨慎,口头上却仍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的人当中,有许多人仅仅把圣治视为一个空洞的术语。而事实上,圣治包括自然界的最小细节和人类谨慎的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它是普遍的。


真实的基督教 #81

81.上一章论述了神

81.上一章论述了神创造者,以及创造。本章将论述主救世主,以及救赎。下一章则论述圣灵,以及神性活动。我们所说的主救世主是指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因为下面将说明,为了实现救赎,耶和华亲自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之所以用主这个名,而不用耶和华,是因为旧约中的耶和华在新约中被称为主,如以下经文所说明的。摩西书:
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耶和华;你要尽心尽性爱耶和华神。(申命记6:4-5)
而马可福音:
主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爱主你的神。(马可福音12:29-30)
以赛亚书:
当预备耶和华的道路;在沙漠地修平我们神的大道。(以赛亚书40:3)
而路加福音:
你要行在主的面前,预备祂的道路。(路加福音1:76)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而且,主命令祂的门徒称祂为“主”(约翰福音13:13)。这就是为何使徒们在书信中如此称呼祂,后来的使徒教会也是如此。这从该教会的信经,也就是所谓的“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其原因在于,由于耶和华之名的神圣,犹太人不敢直呼其名;还因为“耶和华”表永恒的神性存在;而祂在时间中所取的人身并非那存在。至于何为神性存在或耶和华,这在上一章已予以说明(18-26,27-35节)。因此缘故,在此处以及下文,主是指披上人身的耶和华。由于主的胜过教会的其它一切知识,甚至胜过天上的知识,故我将按以下顺序使这一知识清晰明朗:
(1)为了赎回并拯救人类,耶和华,宇宙的创造者降下来并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2)祂作为神圣真理,就是圣言(即道)降下来,然而祂并未将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分离。
(3)祂照其神序给自己取了人的样式。
(4)祂借以将自己带入这个世界的人身就是所谓“神的儿子”。
(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
(6)祂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这也遵循神序。
(7)在一个人里面(in one Person),神就这样成为人,人成为神。
(8)祂朝合一(union)的发展就是祂的倒空状态;合一本身则是祂的荣耀状态。
(9)从今往后,在基督徒当中,若不信主神救主,单单靠近祂,没人能进入天堂。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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