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1

201.⑷主通过祂的

201.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下一节我们会看到,这是圣治的普遍目的。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将一切归于人类的谨慎,因为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心里否认神;那些将一切归于人类谨慎的人心里否认圣治;这两者是无法分开的。然而,这两种人为了自己的好名声,出于失去它的恐惧,口头上都声称圣治是普遍的,其细节取决于人,这些细节的总和就是所谓的人类谨慎。

但请认真想想:当细节被拿走时,普遍的圣治算什么呢?它不就成了纯粹的一个词语吗?因为我们所说的普遍,是由最小的细节一起构成的,就像总体由它的具体部分产生一样。所以,如果你拿走细节,那么普遍算什么呢?不就成了里面是真空的某种东西,因而就像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个表面,或没有任何组成部分的一个复合物吗?如果我们说,圣治是一个普遍政府,而事物却得不到管理,仅仅保持联系,政府事务由他人打理,这怎能叫一个普遍政府?没有哪个国王有这样的政府,因为如果有国王真的允许他的臣民去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他就不再是一个国王,只是叫做国王。因此,他只是拥有头衔的尊严,没有任何实质的尊严。政府不能指望这样一个国王,更不说普遍政府了。

在神方面被称为圣治的,在人方面被称为谨慎。正如当一个国王除了头衔之外,没有为自己保留任何东西时,我们不能说他拥有普遍的谨慎,以便他的王国被称为一个王国,因而被凝聚在一起,同样,当人靠自己的谨慎提供一切事物时,我们无法谈论什么普遍圣治。这同样适用于当我们谈论自然界,断言神创造宇宙,并赋予自然界凭自己产生万物的能力时,所采用的普遍圣治和普遍政府这些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圣治不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术语吗?这样的术语仅仅是一个术语,没有任何实际的东西。在那些将所产生的一切都归于自然界,将所行的一切都归于人类谨慎,口头上却仍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的人当中,有许多人仅仅把圣治视为一个空洞的术语。而事实上,圣治包括自然界的最小细节和人类谨慎的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它是普遍的。


真实的基督教 #497

497.只需留意自己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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