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1.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下一节我们会看到,这是圣治的普遍目的。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将一切归于人类的谨慎,因为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心里否认神;那些将一切归于人类谨慎的人心里否认圣治;这两者是无法分开的。然而,这两种人为了自己的好名声,出于失去它的恐惧,口头上都声称圣治是普遍的,其细节取决于人,这些细节的总和就是所谓的人类谨慎。
但请认真想想:当细节被拿走时,普遍的圣治算什么呢?它不就成了纯粹的一个词语吗?因为我们所说的普遍,是由最小的细节一起构成的,就像总体由它的具体部分产生一样。所以,如果你拿走细节,那么普遍算什么呢?不就成了里面是真空的某种东西,因而就像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个表面,或没有任何组成部分的一个复合物吗?如果我们说,圣治是一个普遍政府,而事物却得不到管理,仅仅保持联系,政府事务由他人打理,这怎能叫一个普遍政府?没有哪个国王有这样的政府,因为如果有国王真的允许他的臣民去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他就不再是一个国王,只是叫做国王。因此,他只是拥有头衔的尊严,没有任何实质的尊严。政府不能指望这样一个国王,更不说普遍政府了。
在神方面被称为圣治的,在人方面被称为谨慎。正如当一个国王除了头衔之外,没有为自己保留任何东西时,我们不能说他拥有普遍的谨慎,以便他的王国被称为一个王国,因而被凝聚在一起,同样,当人靠自己的谨慎提供一切事物时,我们无法谈论什么普遍圣治。这同样适用于当我们谈论自然界,断言神创造宇宙,并赋予自然界凭自己产生万物的能力时,所采用的普遍圣治和普遍政府这些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圣治不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术语吗?这样的术语仅仅是一个术语,没有任何实际的东西。在那些将所产生的一切都归于自然界,将所行的一切都归于人类谨慎,口头上却仍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的人当中,有许多人仅仅把圣治视为一个空洞的术语。而事实上,圣治包括自然界的最小细节和人类谨慎的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它是普遍的。
198. 主向门徒谈论世代的末了,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时,声称祂预言教会末期要经历一系列状态变化: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那时,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祂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29,30,31)
从属灵的角度来理解,这段经文不是说太阳和月亮真要变黑变暗,众星从天上坠落;主的兆头显在天上,他们会看见祂在云中,还有使者拿着号筒。此处的每个细节都表示属于教会某种属灵事物,其实论述的是教会末期的状态。因为就属灵之义而言,要变黑的“日头”表示对主的爱;不放光的“月亮”表示对主的信;要从天上坠落的众星表示对善与真的认知;“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表示祂在圣言中所赋予的神圣真理要显现出来;“地上的万族要哀哭”表示丧失一切信之真和爱之善;“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表示主在圣言中的临在和启示;“天上的云”表示圣言的字义,“荣耀”表示圣言的属灵之义;“用号筒大声的使者”表示天堂,神圣真理由此而来;
“将祂的选民从四风,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表示由那些信主并照其诫命生活之人组成的新天堂和新教会。这段经文不是说日月变黑,众星坠落于地。这一点从主即将降世时,众先知对教会状态的类似陈述很清楚地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烈怒。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我必因邪恶刑罚世界。(以赛亚书13:9-11; 24:21, 23)
约珥书:
耶和华降临的日子,那日是黑暗、幽冥。日月昏暗,星宿无光。(约珥书2:1,2,10;3:15)
以西结书:
我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所有的亮光都变为昏暗,将黑暗置于地上。(以西结书32:7,8)
“耶和华的日子”表示主的降临,当教会不再存留爱之善或信之真,或对主的认知时,这事就会发生。所以,经上称那日子是“黑暗”和“幽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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