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201

201.⑷主通过祂的

201.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下一节我们会看到,这是圣治的普遍目的。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也将一切归于人类的谨慎,因为那些将一切归于自然界的人心里否认神;那些将一切归于人类谨慎的人心里否认圣治;这两者是无法分开的。然而,这两种人为了自己的好名声,出于失去它的恐惧,口头上都声称圣治是普遍的,其细节取决于人,这些细节的总和就是所谓的人类谨慎。

但请认真想想:当细节被拿走时,普遍的圣治算什么呢?它不就成了纯粹的一个词语吗?因为我们所说的普遍,是由最小的细节一起构成的,就像总体由它的具体部分产生一样。所以,如果你拿走细节,那么普遍算什么呢?不就成了里面是真空的某种东西,因而就像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的一个表面,或没有任何组成部分的一个复合物吗?如果我们说,圣治是一个普遍政府,而事物却得不到管理,仅仅保持联系,政府事务由他人打理,这怎能叫一个普遍政府?没有哪个国王有这样的政府,因为如果有国王真的允许他的臣民去管理他王国的一切,他就不再是一个国王,只是叫做国王。因此,他只是拥有头衔的尊严,没有任何实质的尊严。政府不能指望这样一个国王,更不说普遍政府了。

在神方面被称为圣治的,在人方面被称为谨慎。正如当一个国王除了头衔之外,没有为自己保留任何东西时,我们不能说他拥有普遍的谨慎,以便他的王国被称为一个王国,因而被凝聚在一起,同样,当人靠自己的谨慎提供一切事物时,我们无法谈论什么普遍圣治。这同样适用于当我们谈论自然界,断言神创造宇宙,并赋予自然界凭自己产生万物的能力时,所采用的普遍圣治和普遍政府这些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普遍圣治不就是一个形而上学的术语吗?这样的术语仅仅是一个术语,没有任何实际的东西。在那些将所产生的一切都归于自然界,将所行的一切都归于人类谨慎,口头上却仍声称神创造自然界的人当中,有许多人仅仅把圣治视为一个空洞的术语。而事实上,圣治包括自然界的最小细节和人类谨慎的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它是普遍的。


圣爱与圣智 #425

425.(20)被称

425.(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我们在前面(264-267节)已经讨论了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人拥有这两种官能,是为了他能从属世的变成属灵的,也就是重生。因为如前所述,正是人的爱变得属灵并重生;这爱不可能变得属灵,或重生,除非它通过其理解力知道何为邪恶,何为良善,由此知道何为真理,何为虚假。当知道这一切时,它就能选择这一个或那一个;它若选择良善,就能通过其理解力被教导获得良善的方法。能使人获得良善的所有方法都已经提供。知道并理解这些方法是理性的功能,意愿并实行它们是自由的功能。还有一种愿意知道、理解并思想这些方法的自由。

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属灵或神学的事超越理解力,因此只需相信,无需理解的人,对这些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一无所知。这些人不能不否认被称为理性的官能的存在。此外,那些根据其教会的教义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凡出于任何意愿的良善都不可为了得救而行的人,不能不出于宗教原则而否认人所拥有的这两种官能的存在。所以,那些确认这些观点的人死后也会照着自己的信仰而被剥夺这两种官能;他们不能享有他们本可以享有的天堂自由,而是陷入地狱自由;他们也不能凭理性享有天使的智慧,而是陷入地狱的疯狂。此外,令人惊讶的是,他们竟然声称这两种官能存在于作恶和思想虚假中;殊不知,行使作恶的自由就是奴隶,行使思想虚假的理性则是非理性。

但需要认真注意的是,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不是人自己的,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事实上,它们也无法被归给人当成他自己的,而是始终属于他里面的主;然而,它们永远不会从人那里被拿走;原因在于,没有它们,人就无法得救;因为没有它们,他无法重生,如前所述。正因如此,教会教导人们:人凭自己不能思想真理,凭自己也不能实行良善。然而,由于人只会感觉他凭自己思想真理,凭自己实行良善,故显而易见,他应当相信,他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因为他若不这样相信,就要么不思想真理,也不实行良善,因而没有宗教信仰,要么靠他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从而将神性之物归于自己。人应当貌似凭自己思想真理,实行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从头到尾都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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