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0.既然人的情感的快乐源于至内层,并通过内层进入外层,最后进入身体中的最外层元素,它们载着人,如同风浪载着船只;既然除了发生在心智的最外层功能和身体的最外层功能中的事之外,这些事无一向人显明,那么人怎能仅仅因为少数似乎在他控制之下的表面事务,就宣称自己拥有神性之物呢?当他从圣言知道,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从理性明白,这种表象被赐予他,是为了他能作为一个人活着,明白何为善恶,选择这个或那个,并将他所选择的东西归给他自己,因而能与主相互结合,被改造、重生和得救,从而活到永远时,更不应该宣称神性之物是自己的。我在前面已经解释:这种表象被赐予人,是为了他可以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因而貌似凭自己行动,而不是让他垂下双手,等候流注。这给前面所论证的第三个要点提供了支持,即:主通过祂的圣治引导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并同时引导产生人类谨慎的思维(192节)。
418.人们普遍认为,智慧构成人。因此,当人们听见某人智慧地谈论和教导时,他们就认为这个人是有智慧的。事实上,当时这个人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当在其他人面前说话和教导时,他基于他的记忆进行思考;他若是一个纯属世的人,就照着其爱的表层,也就是对名誉、荣耀和物质利益的情感进行思考。然而,当这个人独自一人时,他就照其灵的内在之爱进行思考,这时他的思维就不是智慧的,有时甚至是疯狂的。由此可见,判断一个人,不可按他智慧的言谈,而是按他的生活;也就是说,不可按他那脱离生活的智慧言谈,而是按他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的智慧言谈。我们所说的生命是指爱。爱是一个人的生命,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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