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9

199.当人的外在情

199.当人的外在情感的快乐与某种身体感觉的快乐行如一体时,人实际上能反思这种快乐。然而,他不会反思这一事实:这快乐来自他思维中的情感的快乐。例如,当通奸者看见一个淫妇时,他两眼会充满淫欲之火,他出于这种欲火而感觉到身体上的快乐,仍感觉不到其思维里的情感或欲望的快乐,只感觉到与身体有关的一种强烈欲望。森林里的强盗在看见旅行者时,海上的海盗在发现船只时,以及类似情形,也是如此。显然,这些快乐主宰了人的思维,没有它们,思维不存在。然而,他认为只有思维是真实的。而事实上,思维无非是被他的生命之爱组合成形式的情感,好叫情感显现在光中。因为一切情感都在热中,一切思维都在光中。

此处谈论的是思维的外在情感,这些情感出现在身体感觉中,很少出现在心智的思维中。思维的内在情感产生外在情感,但它从来不在人面前显现。人对这些情感的了解,不比睡在马车里的人对路途的了解,或人对地球公转的感觉多。鉴于人对发生在其心智内层的事件一无所知,而这些事件如此无限,以至于不可数算;然而,进入他的意识思维的极少数外在事件是从内层产生的,内层唯独由主通过祂的圣治掌管,人只在这少数外在事件上与主合作,那么谁能说他自己的谨慎成就一切呢?你若真的看见一个思维观念被完全打开,就会看见令人震惊的奇妙事物,数量多到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人的心智内层里面有如此多的事物,以致它们无法数算,这一点从身体的无限多个组成部分清楚看出来;它们无一进入人的视觉或意识。人所意识到的一切,仅仅是极其简单的一个活动;然而,这个活动却需要数千条运动或肌肉纤维,数千条神经纤维,数千条血管,数千种肺部成分(它们必须在每个动作中合作),脑部和脊髓中的数千种成分,构成人类心智的属灵人中的更多成分(所有这些成分都是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感知和思维的形式)的一致同意。安排内层的灵魂,不也安排源于它们的活动吗?人的灵魂无非是他的意愿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之爱。这爱的性质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而他的性质取决于他管理其外在的方式,他与主在这些外在中合作。因此,如果人将一切归于自己和自然界,那么对自己的爱就会成为灵魂;但如果他将一切归于主,那么对主的爱就会成为灵魂;这爱是属天堂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


最后的审判(续) #59

59.凡从地上进入灵

59.凡从地上进入灵界的人,包括天主教徒,一开始都被保持在所持守的信仰和他们的本土宗教中。因此,天主教徒总有一些代表教皇的人来管理他们,他们也以在世时的那种仪式来崇拜这些人。很少有曾在世上为教皇的人来扮演教皇的角色;然而,有一个二十年前曾在罗马担任教皇的人(译注:可能是教皇克莱门特十二世,1730-1740年)被委派来管理他们,因为他心里怀有这种观念:圣言比人们所相信的更神圣,当敬拜主。在担任教皇职务数年后,他退位,转而加入改革宗基督徒或新教教徒;他仍在他们当中,享受幸福的生活。我被允许与他交谈,他说,他只敬拜主,因为祂是神,拥有掌管天地的权柄。他还说,向圣徒祈求是毫无意义的,他们的弥撒也是毫无意义的。他说,他在世时本打算改革教会,但由于他所提出的种种原因而未能如愿。在最后审判之日,当天主教徒的北方大城被摧毁时,我看见他坐在一顶轿子中被抬走,并被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其继任者的命运则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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