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9.当人的外在情感的快乐与某种身体感觉的快乐行如一体时,人实际上能反思这种快乐。然而,他不会反思这一事实:这快乐来自他思维中的情感的快乐。例如,当通奸者看见一个淫妇时,他两眼会充满淫欲之火,他出于这种欲火而感觉到身体上的快乐,仍感觉不到其思维里的情感或欲望的快乐,只感觉到与身体有关的一种强烈欲望。森林里的强盗在看见旅行者时,海上的海盗在发现船只时,以及类似情形,也是如此。显然,这些快乐主宰了人的思维,没有它们,思维不存在。然而,他认为只有思维是真实的。而事实上,思维无非是被他的生命之爱组合成形式的情感,好叫情感显现在光中。因为一切情感都在热中,一切思维都在光中。
此处谈论的是思维的外在情感,这些情感出现在身体感觉中,很少出现在心智的思维中。思维的内在情感产生外在情感,但它从来不在人面前显现。人对这些情感的了解,不比睡在马车里的人对路途的了解,或人对地球公转的感觉多。鉴于人对发生在其心智内层的事件一无所知,而这些事件如此无限,以至于不可数算;然而,进入他的意识思维的极少数外在事件是从内层产生的,内层唯独由主通过祂的圣治掌管,人只在这少数外在事件上与主合作,那么谁能说他自己的谨慎成就一切呢?你若真的看见一个思维观念被完全打开,就会看见令人震惊的奇妙事物,数量多到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人的心智内层里面有如此多的事物,以致它们无法数算,这一点从身体的无限多个组成部分清楚看出来;它们无一进入人的视觉或意识。人所意识到的一切,仅仅是极其简单的一个活动;然而,这个活动却需要数千条运动或肌肉纤维,数千条神经纤维,数千条血管,数千种肺部成分(它们必须在每个动作中合作),脑部和脊髓中的数千种成分,构成人类心智的属灵人中的更多成分(所有这些成分都是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感知和思维的形式)的一致同意。安排内层的灵魂,不也安排源于它们的活动吗?人的灵魂无非是他的意愿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之爱。这爱的性质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而他的性质取决于他管理其外在的方式,他与主在这些外在中合作。因此,如果人将一切归于自己和自然界,那么对自己的爱就会成为灵魂;但如果他将一切归于主,那么对主的爱就会成为灵魂;这爱是属天堂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
518.同样具有这种虚伪敬拜的,是那些执着于当今教会信仰的人,即:主通过十字架受难抹去了世人的一切罪恶,从而意味着,只要按照赎罪与和解的标准模式去祷告,每个人的罪都会被抹去。其中一些人还能站在讲坛上,张开大嗓门、仿佛热情似火地倾吐许多有关悔改与仁爱的神圣言论,而同时又认为这二者对救恩没有任何用处。因为他们所理解的悔改无非是口头上的,仁爱仅适用于公共生活;不过,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讨人的喜欢。主的这些话说的就是这类人: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吧!(马太福音 7:22, 23)
在灵界,我曾听一个人这样祷告:“我在母亲子宫时就浑身生疮,长满麻风,充满污秽;从头顶到脚底没有一处完好;我不配举目仰望神;死亡与永恒的咒诅是我应得的;为你儿子的缘故怜悯我吧;用祂的血洁净我;所有人的救恩全仰赖您的美意;我祈求怜悯。”听他这样祷告,旁观者问道:“你怎么知道你是那样的人?”他回答说:“因为我就是这么听来的。”但此后他被送往检查天使那里,当着他们的面说了同样的话。经过检查,天使报告说,关于他自己,他所说的都是事实,然而对于自己的罪恶,他一个也没有意识到。他从不省察自己,反而以为口头忏悔后,罪恶在神眼里不再是罪恶,既因为神会将祂的眼目转离它们,还因为祂已经息怒。由于这个原因,他逐渐丧失对自己所犯罪恶的觉察,尽管他是恣意的淫夫,窃贼,狡猾的诽谤者,渴望报复。这就是他的内心与意愿的本质,若不是畏惧法律和害怕丧失好名声,他还会表现在言行上。得知他是这类人后,他受到审判,并被发送到地狱的伪君子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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