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9

199.当人的外在情

199.当人的外在情感的快乐与某种身体感觉的快乐行如一体时,人实际上能反思这种快乐。然而,他不会反思这一事实:这快乐来自他思维中的情感的快乐。例如,当通奸者看见一个淫妇时,他两眼会充满淫欲之火,他出于这种欲火而感觉到身体上的快乐,仍感觉不到其思维里的情感或欲望的快乐,只感觉到与身体有关的一种强烈欲望。森林里的强盗在看见旅行者时,海上的海盗在发现船只时,以及类似情形,也是如此。显然,这些快乐主宰了人的思维,没有它们,思维不存在。然而,他认为只有思维是真实的。而事实上,思维无非是被他的生命之爱组合成形式的情感,好叫情感显现在光中。因为一切情感都在热中,一切思维都在光中。

此处谈论的是思维的外在情感,这些情感出现在身体感觉中,很少出现在心智的思维中。思维的内在情感产生外在情感,但它从来不在人面前显现。人对这些情感的了解,不比睡在马车里的人对路途的了解,或人对地球公转的感觉多。鉴于人对发生在其心智内层的事件一无所知,而这些事件如此无限,以至于不可数算;然而,进入他的意识思维的极少数外在事件是从内层产生的,内层唯独由主通过祂的圣治掌管,人只在这少数外在事件上与主合作,那么谁能说他自己的谨慎成就一切呢?你若真的看见一个思维观念被完全打开,就会看见令人震惊的奇妙事物,数量多到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人的心智内层里面有如此多的事物,以致它们无法数算,这一点从身体的无限多个组成部分清楚看出来;它们无一进入人的视觉或意识。人所意识到的一切,仅仅是极其简单的一个活动;然而,这个活动却需要数千条运动或肌肉纤维,数千条神经纤维,数千条血管,数千种肺部成分(它们必须在每个动作中合作),脑部和脊髓中的数千种成分,构成人类心智的属灵人中的更多成分(所有这些成分都是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感知和思维的形式)的一致同意。安排内层的灵魂,不也安排源于它们的活动吗?人的灵魂无非是他的意愿之爱和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之爱。这爱的性质决定了整个人的性质;而他的性质取决于他管理其外在的方式,他与主在这些外在中合作。因此,如果人将一切归于自己和自然界,那么对自己的爱就会成为灵魂;但如果他将一切归于主,那么对主的爱就会成为灵魂;这爱是属天堂的,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


真实的基督教 #301

301.这第三条诫命

301.这第三条诫命可见于《出埃及记》(20:8-10)和《申命记》(5:12-14节)。就属世之义,即字义而言,它表示六天属于人及他的工,第七日属于主和祂赐予人的休息。“安息”一词的原意为休息。对以色列民而言,“安息日”因代表主,所以是神圣中的神圣。“六日”代表祂的劳碌,以及与地狱的争战,第七日代表祂胜过地狱,因而休息。这一日代表主救赎的工全部完成,它为此成为神圣本身。然而,当主降世,对祂的代表因此停止后,这一日就成了教导圣事的一日,也是工作后休息的一日,以便默想有助于拯救和永生的事,还是爱邻舍的一日。它是教导圣事的一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安息日,主在圣殿和会堂教训人(马可福音6:2路加福音4:16,31,32;13:10)。也可从祂对所医好的人说的话明显可知:“拿起你的褥子走吧”,对法利赛人说,祂的门徒可以在安息日掐麦穗吃(马太福音12:1-9;马可福音2:23-28;路加福音6:1-6;约翰福音5:9-19)。就属灵之义而言,其中的每个细节都象征教义方面的教导。安息日成为爱邻舍的一日,这一点从主在安息日所作和所教导的事明显可知(马太福音12:10-14;马可福音3:1-9;路加福音6:6-12;13:10-18;14:1-7;约翰福音5:9-19;7:22,23;9:14,16)。综上所述,明显可知主为何说祂也是安息日的主(马太福音12:8;马可福音2:28;路加福音6:5),从祂所言可得知,这一日代表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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