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8

198.前面(196

198.前面(196节)说明,人所拥有的思维,无不来自其生命之爱的某种情感;思维无非是情感的形式。既然人能看见自己的思维,却无法看见自己的情感,只能感受它们,那么可推知,人断定自己的谨慎成就一切,是基于处于表象的视觉,而非基于进入感觉,不进入视觉的情感。因为情感只有通过思维中的一种快乐和推理某事时的一种满足才能显明;那时,这种满足和快乐便与那些出于爱自己或爱世界而相信自己的谨慎之人里面的思维合为一体。思维漂浮在自己的快乐中,就像船只漂浮在河流上;而船长因注意力都在风帆上,故没有注意到这河流。

圣爱与圣智 #210

210.由于意愿和理

210.由于意愿和理解力,情感和思维,仁和信能从作为它们所论及的主体的物质中抽象出来为人们所思考,并且这就是人们思考它们的方式,所以对这些事物的正确观念(正确观念是,它们是物质或形式的状态)消亡了。这完全就像感觉和行为,它们并非从感觉和运动器官中抽象出来的事物。若从这些抽象或脱离出来,它们纯粹是虚构的想象;事实上,就像脱离眼睛的视觉,脱离耳朵的听觉,脱离舌头的味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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