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7

197.⑵唯独主知道

197.⑵唯独主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人知道自己的思维和由此产生的意图,因为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它们;由于它们是一切谨慎的源头,所以他也在自己里面看见这一点。如果他的生命之爱是对自己的爱,那么他就会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将谨慎归给自己,并搜集证据来支持它,从而远离对圣治的承认。如果他的生命之爱是对世界的爱,情况也一样;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远离到那种程度。由此可见,这两种爱将一切都归于人和他的谨慎;若深入检查一下,就会发现它们不将任何东西归于神和祂的圣治。因此,当这样的人碰巧听说,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唯独圣治掌管一切时,他们若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就会嘲笑它;即便他们的记忆里还残留着某种宗教的东西,并且有人告诉他们,一切智慧都来自神,他们乍一听仍然赞同,然而内心里,就是在灵里,却否认它。那些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的牧师;或也可说,那些为了地位和利益而敬拜神,却又传讲仁和信,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一切智慧,甚至一切谨慎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的牧师尤其是这样。

在灵界,我曾听见两个牧师与一个皇家大使争论人类的谨慎,即它来自神,还是来自人。这场争论逐渐升温。其实这三人心里信的都一样,即:人类的谨慎成就一切,圣治什么也做不了。然而,那时两个牧师还具有神学热情,于是就坚称智慧或谨慎丝毫不来自人;当大使反驳说,这意味着思维也丝毫不来自人时,他们说:“一点也不来自人。”天使发觉这三人其实持有相同的信仰,于是就吩咐大使换上牧师袍,并相信自己是一个牧师,然后再发言。他照做后,大声宣称,人里面绝无可能有智慧或谨慎的一丝痕迹,除非它来自神;并且他还以其惯用的雄辩术和充足的理性论据捍卫这个观点。然后天使又吩咐两位牧师脱下牧师袍,换上政客的长袍,并相信自己是政客。他们照做了,并立刻出于其内在自我思考,出于他们以前心里所钟爱的论据发言;这些论据都是支持人类谨慎,反对圣治的。之后,这三人因持有相同的信仰,故成为挚友,并一起踏上人自己的谨慎之路,而这条路通向地狱。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