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7.⑵唯独主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人知道自己的思维和由此产生的意图,因为他在自己里面看见它们;由于它们是一切谨慎的源头,所以他也在自己里面看见这一点。如果他的生命之爱是对自己的爱,那么他就会以自己的聪明为骄傲,将谨慎归给自己,并搜集证据来支持它,从而远离对圣治的承认。如果他的生命之爱是对世界的爱,情况也一样;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他没有远离到那种程度。由此可见,这两种爱将一切都归于人和他的谨慎;若深入检查一下,就会发现它们不将任何东西归于神和祂的圣治。因此,当这样的人碰巧听说,人类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唯独圣治掌管一切时,他们若是彻底的无神论者,就会嘲笑它;即便他们的记忆里还残留着某种宗教的东西,并且有人告诉他们,一切智慧都来自神,他们乍一听仍然赞同,然而内心里,就是在灵里,却否认它。那些爱自己胜过神,爱世界胜过天堂的牧师;或也可说,那些为了地位和利益而敬拜神,却又传讲仁和信,一切良善和真理,以及一切智慧,甚至一切谨慎都来自神,丝毫不来自人的牧师尤其是这样。
在灵界,我曾听见两个牧师与一个皇家大使争论人类的谨慎,即它来自神,还是来自人。这场争论逐渐升温。其实这三人心里信的都一样,即:人类的谨慎成就一切,圣治什么也做不了。然而,那时两个牧师还具有神学热情,于是就坚称智慧或谨慎丝毫不来自人;当大使反驳说,这意味着思维也丝毫不来自人时,他们说:“一点也不来自人。”天使发觉这三人其实持有相同的信仰,于是就吩咐大使换上牧师袍,并相信自己是一个牧师,然后再发言。他照做后,大声宣称,人里面绝无可能有智慧或谨慎的一丝痕迹,除非它来自神;并且他还以其惯用的雄辩术和充足的理性论据捍卫这个观点。然后天使又吩咐两位牧师脱下牧师袍,换上政客的长袍,并相信自己是政客。他们照做了,并立刻出于其内在自我思考,出于他们以前心里所钟爱的论据发言;这些论据都是支持人类谨慎,反对圣治的。之后,这三人因持有相同的信仰,故成为挚友,并一起踏上人自己的谨慎之路,而这条路通向地狱。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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