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5.由于生命之爱有自己的快乐,其智慧也有自己的享受,每种情感同样如此,每种情感本质上都是源于生命之爱的一种从属之爱,就像来自源泉的一股溪流,来自树木的一个枝子,或来自心脏的一根动脉一样,所以每种具体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由此而来的每种具体感知和思维也有自己的享受。由此可推知,各种快乐和享受构成人的生命。没有快乐和享受的生命算什么呢?它不是有活力的东西,而是毫无生气。减少快乐和享受,你会变得冷漠和迟钝;把它们拿走,你将咽下最后一口气,必死无疑。
生命之热就来自情感的快乐,来自感知和思维的享受。既然每种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由此而来的思维有自己的享受,那么由此可以看出良善和真理源于何处,以及良善和真理的本质。每个人的良善就是那令他的情感快乐的东西,真理则是由此令他的思维享受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将他出于意愿之爱而感觉为快乐的东西称为良善;将他出于理解力的智慧而由此感知为享受的东西称为真理。两者都从生命之爱流出,如同水从源泉流出,或血从心脏流出。它们合在一起就像包围整个人类心智的大气或波浪。
快乐和享受这两者在心智中是属灵的,在身体中是属世的;它们一起构成人的生命。由此清楚可知,那在人里面被称为良善的是什么,被称为真理的又是什么;以及那在人里面被称为邪恶的是什么,被称为虚假的又是什么。因为摧毁他情感快乐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邪恶,摧毁由此而来的他思维享受的东西就是虚假。由此也清楚可知,由于邪恶的快乐和虚假的享受,我们很可能将它们称为良善和真理,并信以为良善和真理。事实上,良善和真理是心智形式的状态转换和变化;但它们只有通过它们的快乐和享受才能被感知到,并拥有自己的生命。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自己生命中的情感和思维是什么样。
405.然而,如果自我之爱或统治之爱构成头,那么天堂之爱便经由躯体降至两脚。自我之爱越强烈,天堂之爱就越下沉,最终通过脚踝直降至脚底;若继续发展,它就会穿过脚底,被践踏在脚下了。统治之爱分为两种,一种由爱邻产生,另一种由爱己产生。那些由于爱邻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追求权力是为了为大众和个人履行服务;因此,在天堂,这些人被赋予权力。
皇帝、国王和贵族生来就为了执掌大权而被抚养长大,若他们肯在神面前谦卑自己,他们的这种爱有时反而比那些出身卑微,并出于骄傲而比别人更渴望优越地位之人的更少一些。然而,对于那些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统治之爱的人来说,天堂之爱就象他们为取悦百姓而踩于其上的脚凳。若百姓看不到,他们就把它扔到一个角落,或扔到门外。这是因为,他们只爱自己,因此将其意愿和心智的思维浸没于自我中心,而自我中心本身是遗传的邪恶,这恶与天堂之爱截然对立。
困扰那些由于自我之爱而喜欢统治之人的罪恶,总的来说有以下这些:蔑视他人,嫉妒,对异己者不友善,由此产生的敌意,仇恨,报复,无情、凶狠和残忍。哪里盛行这类邪恶,哪里就有对神、对神性事物,即教会的真理与良善的藐视;即便他们尊重这些,也只是挂在嘴上,以免他们受到神职人员的攻击和其他人的谴责。
不过。这爱在神职人员身上是一种情形,在平信徒身上又是另一种情形。对神职人员而言,若放任自流,它会向上爬升,直到他们想成为神;但对平信徒而言,他们最终想成为国王,甚至到了这爱的幻觉将他们的心思带走的地步。
就相对完善之人而言,天堂之爱占据至高位置,可以说构成接下来的一切爱的头;尘世之爱在它下面,可以说构成头下面的胸;自我之爱则更向下,处于两脚的位置。既如此,那么若自我之爱构成了头,这人就会彻底颠倒。这时,在天使看来,他仿佛头垂向地面、背部弓向天而躺着。当进行敬拜时,他看似舞动手脚,如同豹崽。而且,这类人会显为各种动物的形状,并且长着两个头,一个在上面,有一张兽脸,另一个在下面,有一张人脸,上面的头不断把他们摁下去,迫使他们亲吻地面。所有这些人都是感官人,就是诸如上面所描述的那类人(4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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