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5.由于生命之爱有自己的快乐,其智慧也有自己的享受,每种情感同样如此,每种情感本质上都是源于生命之爱的一种从属之爱,就像来自源泉的一股溪流,来自树木的一个枝子,或来自心脏的一根动脉一样,所以每种具体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由此而来的每种具体感知和思维也有自己的享受。由此可推知,各种快乐和享受构成人的生命。没有快乐和享受的生命算什么呢?它不是有活力的东西,而是毫无生气。减少快乐和享受,你会变得冷漠和迟钝;把它们拿走,你将咽下最后一口气,必死无疑。
生命之热就来自情感的快乐,来自感知和思维的享受。既然每种情感都有自己的快乐,由此而来的思维有自己的享受,那么由此可以看出良善和真理源于何处,以及良善和真理的本质。每个人的良善就是那令他的情感快乐的东西,真理则是由此令他的思维享受的东西。因为每个人都将他出于意愿之爱而感觉为快乐的东西称为良善;将他出于理解力的智慧而由此感知为享受的东西称为真理。两者都从生命之爱流出,如同水从源泉流出,或血从心脏流出。它们合在一起就像包围整个人类心智的大气或波浪。
快乐和享受这两者在心智中是属灵的,在身体中是属世的;它们一起构成人的生命。由此清楚可知,那在人里面被称为良善的是什么,被称为真理的又是什么;以及那在人里面被称为邪恶的是什么,被称为虚假的又是什么。因为摧毁他情感快乐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邪恶,摧毁由此而来的他思维享受的东西就是虚假。由此也清楚可知,由于邪恶的快乐和虚假的享受,我们很可能将它们称为良善和真理,并信以为良善和真理。事实上,良善和真理是心智形式的状态转换和变化;但它们只有通过它们的快乐和享受才能被感知到,并拥有自己的生命。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在自己生命中的情感和思维是什么样。
426.(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我们所说的对邻之爱是指对功用的爱,对主之爱是指对履行功用的爱,如前所示。这些爱是属灵和属天的,因为爱功用并出于对它们的爱而履行功用,不同于对人的自我的爱。事实上,一个以属灵的方式热爱功用的人,不会关注自己,而是关注自己之外的其他人,因为他关心的是他们的福祉。与这些爱对立的,是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是为了他人,而是为了自己而关注功用;那些如此行的人颠倒了神性秩序,把自己摆在了主的位置上,把世界摆在了天堂的位置上。结果,他们背离主和天堂往后看,背离主和天堂往后看就是朝地狱的方向看(关于这些爱的详情,可参看424节)。
然而,人不像感受并察知为了自己而对履行功用的爱那样,去感受并察知为了功用而对履行功用的爱。因此,当他履行功用时,并不知道他履行功用是为了功用,还是为了自己。不过,要让他知道,他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为了功用而履行功用。因为他避开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履行功用。事实上,邪恶与良善是对立面,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不参与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参与良善。没有人能既参与邪恶,同时又参与良善,因为没有人能同时侍奉两个主人。我们说了这么多,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尽管人无法明显感知他所履行的功用是为了功用,还是为了自己,换句话说,这些功用是属灵的,还是纯属世的,但他仍可以知道这一点,只要他考虑一下他有没有将邪恶视为罪。如果他将它们视为罪,并因此避免作恶,那么他所履行的功用就是属灵的。当这个人出于对它们的厌恶而避开这些罪时,他就开始明显感知到为了功用而对功用的爱,这是因为他在功用中找到了属灵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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