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我已经说明生命之爱,情感及其思维的本质,还说明由这些所产生、存在于身体中的感觉和行为的本质。既然这些是原因的源头,而人类的谨慎作为结果从原因流出,那么有必要在此对它们陈述一二。因为前面所写的内容无法与后面所写的内容紧密连贯起来,除非回顾前面的内容,并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
在本书前面部分和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主里面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生命本身;人从这两者中获得意愿和理解力,从神性之爱获得意愿,从神性智慧获得理解力;人体里面的心和肺对应于这两者。由此清楚可知,心跳和肺呼吸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身体,意愿和理解力就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心智。因此,如前所述,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原理,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生命的属世原理是心跳,生命的属灵原理是心智的意愿;它们各自都与自己的配偶结合,与它同居,并一起执行生命的功能;心与肺结合,意愿则与理解力结合。
既然意愿的灵魂是爱,理解力的灵魂是智慧,两者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爱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智慧结合的那种生命;或也可说,意愿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理解力结合的那种生命。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的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
1.10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与形式
40.普通人对爱与智慧的观念是这样:它们就像某种在明净的空气或以太中盘旋和飘浮之物,或像这种事物的发散物。几乎没有人相信它们竟是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即便承认它们是物质与形式的人,仍以为爱与智慧在主体之外,且从主体发出;因为他们将他们以为在主体之外且从主体发出之物称为物质与形式,哪怕它是某种盘旋和飘浮物;殊不知,爱与智慧就是主体本身,被视为在它之外、如同盘旋和漂浮的东西无非是主体本身的状态的一种表象。有几个原因使得这一点至今没有被人看出来,其中一个就是:表象是第一手材料,而人的心智便通过这第一手材料形成它的理解力,心智只有通过探究原因才能摆脱这些表象;如果原因深藏不露,心智只能通过将理解力长期保持在属灵之光中来探究它;但由于属世之光不断把它拉下来而无法做到这一点。然而,真相却是,爱与智慧是构成主体本身的实实在在的物质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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