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我已经说明生命之爱,情感及其思维的本质,还说明由这些所产生、存在于身体中的感觉和行为的本质。既然这些是原因的源头,而人类的谨慎作为结果从原因流出,那么有必要在此对它们陈述一二。因为前面所写的内容无法与后面所写的内容紧密连贯起来,除非回顾前面的内容,并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
在本书前面部分和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主里面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生命本身;人从这两者中获得意愿和理解力,从神性之爱获得意愿,从神性智慧获得理解力;人体里面的心和肺对应于这两者。由此清楚可知,心跳和肺呼吸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身体,意愿和理解力就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心智。因此,如前所述,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原理,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生命的属世原理是心跳,生命的属灵原理是心智的意愿;它们各自都与自己的配偶结合,与它同居,并一起执行生命的功能;心与肺结合,意愿则与理解力结合。
既然意愿的灵魂是爱,理解力的灵魂是智慧,两者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爱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智慧结合的那种生命;或也可说,意愿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理解力结合的那种生命。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的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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