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3.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在本书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我已经说明生命之爱,情感及其思维的本质,还说明由这些所产生、存在于身体中的感觉和行为的本质。既然这些是原因的源头,而人类的谨慎作为结果从原因流出,那么有必要在此对它们陈述一二。因为前面所写的内容无法与后面所写的内容紧密连贯起来,除非回顾前面的内容,并把它们放在一起来看。
在本书前面部分和刚才所提到的《圣爱与圣智》一书,我已说明:主里面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这两者是生命本身;人从这两者中获得意愿和理解力,从神性之爱获得意愿,从神性智慧获得理解力;人体里面的心和肺对应于这两者。由此清楚可知,心跳和肺呼吸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身体,意愿和理解力就怎样一起掌管人的整个心智。因此,如前所述,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原理,一个是属世的,一个是属灵的;生命的属世原理是心跳,生命的属灵原理是心智的意愿;它们各自都与自己的配偶结合,与它同居,并一起执行生命的功能;心与肺结合,意愿则与理解力结合。
既然意愿的灵魂是爱,理解力的灵魂是智慧,两者都来自主,那么可推知,爱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智慧结合的那种生命;或也可说,意愿是每个人的生命,并且是与理解力结合的那种生命。关于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本书的前面部分,以及《圣爱与圣智》一书,特别是该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五部分。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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