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2

192.我说过,如果

192.我说过,如果人们基于表象,即人类谨慎能说明一切来相信,那么使他们信服的唯一方法就是用基于深入调查的推理,并且必须是取自原因领域的推理。所以,为了取自原因领域的这些推理要点能清楚显明给理解力,必须按其适当顺序提出它们,顺序如下:

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

⑵唯独主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

⑶主通过祂的圣治引导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同时引导产生人类谨慎的思维。

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

⑸因此,来自人类的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

⑹那些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构成地狱,而那些承认神和祂的圣治之人构成天堂。

⑺除非在人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思考,凭自己管理一切,否则这些事没有一样能实现。


圣爱与圣智 #402

402.(4)爱或意

402.(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存在于受造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这是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两者在主里面,而一切受造物皆来自主。至于该婚姻如何存在于人里面,这可在心与肺的结合中,如在一面镜子里那样看出来。因为心对应于爱或良善,肺对应于智慧或真理(参看378-385节)。从这种结合可以看出,爱或意愿如何与智慧或理解力订婚,然后与它结婚,也就是与它一起步入一种婚姻。爱通过为智慧预备一个家或洞房而与它订婚,并通过藉着情感与它结合而与它结婚,后来在这个家中与它一起过智慧的生活。

这一事实只能用属灵的语言来充分描述,因为爱和智慧,因而意愿和理解力都是属灵的。诚然,属灵事物能以属世语言来表达,但只能被模糊地感知到,因为人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智慧,因而不知道何为对良善的情感,何为对智慧的情感,或何为对真理的情感。然而,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的订婚与结婚的性质,仍可以通过它们与心肺的对应关系所提供的相似性看出来。因为后者和前者的情况是一样的,并且如此相同,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个是属世的,一个属灵的。因此,从心肺清楚可知,心首先形成肺,然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胎儿内形成肺,出生后与它们结合。心在自己的家中完成这一切,它的家被称为胸,两者一起在胸部扎营,并通过称为横隔膜的隔膜和称为胸膜的覆盖物而与身体的其它器官分开。爱与智慧,或意愿与理解力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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