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许多恒定物被造是为了变化可以存在。这些恒定物包括日月星辰升起落下的固定规律;它们互相遮掩时被称为日食的时刻;它们所提供的热和光;被称为春、夏、秋、冬的一年四季;被称为早、午、晚、夜的一日四时;以及就本身而言的大气、水和陆地;植物界的萌发能力;动物界的萌发能力和生殖能力;还包括当这些能力付诸行动时,由它们不断产生的一切事物。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通过创造存在,并被提供,是为了无限的变化可以存在;因为这些变化只有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才能发生。
举例说明。除非日升日落,以及由此产生的热和光是恒定的,否则植物的多样性是不可能存在的。和声具有无限多样性,但除非空气在原理上是恒定的,耳朵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以太在法则上是恒定的,眼睛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视觉的无限多样性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光是恒定的,否则色彩不可能存在。同样具有无限多样性的思维、话语和行为也是如此。除非身体的有机形式是恒定的,否则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一座房子不恒定,人们怎能在里面做各种事呢?一座教堂不恒定,怎能在里面举行各种敬拜、讲道、教导和虔诚默想等活动呢?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至于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发生的变化本身,它们无限延伸,永无止境;然而,在整个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从来没有哪两样东西是完全相同的,以后直到永远都不可能有。除了创造恒定物,好叫这些变化可以在它们里面发生的那一位外,谁能将这些变化继续引向无限和永恒,好使它们能井然有序呢?除了为生命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的那一位外,谁能管理人里面生命的无限变化呢?没有祂那就像一个不断创造一样的圣治,人们的无限情感和随之的思维,因而人们本身,能被如此排列以至于构成一体吗?也就是说,邪恶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一个魔鬼,也就是地狱;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天堂里的一位主。我已多次阐述并说明,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整个地狱与之对立,如同一个畸形怪状的人。现在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一些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甚至从为了变化可以在其中存在所必需的恒定不变的法则中寻找证据,用来疯狂支持自然界和人自己的精明。
55.谁都能看出,没有哪个帝国、王国、公国、共和体、城市或家庭缺乏法律保障,这些法律构成它的秩序,因而构成它的管理形式。其中,公义法居首位,政治法居第二位,经济法居第三位。若拿人作对比,公义法就是头,政治法是身体,而经济法则是衣服。这就是为何经济法象衣服那样能更换的原因。至于神为教会所确立的秩序,情况是这样:神必在于教会的每一个事物中,秩序所针对的目标也必是邻舍。该秩序的律法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涉及神的律法构成头,涉及邻舍的律法构成身体,而它的仪式构成衣服。因为若没有这些仪式将前面的律法保持在它们的适当秩序中,这就象是被剥光了衣服的身体暴露于夏日的炎热与冬日的严寒之中;或象是圣殿的墙和天花板被拿走,导致圣所、祭坛和讲坛成了露天的,并暴露于各种极端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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