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许多恒定物被造是为了变化可以存在。这些恒定物包括日月星辰升起落下的固定规律;它们互相遮掩时被称为日食的时刻;它们所提供的热和光;被称为春、夏、秋、冬的一年四季;被称为早、午、晚、夜的一日四时;以及就本身而言的大气、水和陆地;植物界的萌发能力;动物界的萌发能力和生殖能力;还包括当这些能力付诸行动时,由它们不断产生的一切事物。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通过创造存在,并被提供,是为了无限的变化可以存在;因为这些变化只有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才能发生。
举例说明。除非日升日落,以及由此产生的热和光是恒定的,否则植物的多样性是不可能存在的。和声具有无限多样性,但除非空气在原理上是恒定的,耳朵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以太在法则上是恒定的,眼睛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视觉的无限多样性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光是恒定的,否则色彩不可能存在。同样具有无限多样性的思维、话语和行为也是如此。除非身体的有机形式是恒定的,否则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一座房子不恒定,人们怎能在里面做各种事呢?一座教堂不恒定,怎能在里面举行各种敬拜、讲道、教导和虔诚默想等活动呢?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至于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发生的变化本身,它们无限延伸,永无止境;然而,在整个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从来没有哪两样东西是完全相同的,以后直到永远都不可能有。除了创造恒定物,好叫这些变化可以在它们里面发生的那一位外,谁能将这些变化继续引向无限和永恒,好使它们能井然有序呢?除了为生命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的那一位外,谁能管理人里面生命的无限变化呢?没有祂那就像一个不断创造一样的圣治,人们的无限情感和随之的思维,因而人们本身,能被如此排列以至于构成一体吗?也就是说,邪恶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一个魔鬼,也就是地狱;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天堂里的一位主。我已多次阐述并说明,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整个地狱与之对立,如同一个畸形怪状的人。现在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一些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甚至从为了变化可以在其中存在所必需的恒定不变的法则中寻找证据,用来疯狂支持自然界和人自己的精明。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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