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许多恒定物被造是为了变化可以存在。这些恒定物包括日月星辰升起落下的固定规律;它们互相遮掩时被称为日食的时刻;它们所提供的热和光;被称为春、夏、秋、冬的一年四季;被称为早、午、晚、夜的一日四时;以及就本身而言的大气、水和陆地;植物界的萌发能力;动物界的萌发能力和生殖能力;还包括当这些能力付诸行动时,由它们不断产生的一切事物。这些和其它许多事物通过创造存在,并被提供,是为了无限的变化可以存在;因为这些变化只有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才能发生。
举例说明。除非日升日落,以及由此产生的热和光是恒定的,否则植物的多样性是不可能存在的。和声具有无限多样性,但除非空气在原理上是恒定的,耳朵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以太在法则上是恒定的,眼睛在形态上是恒定的,否则视觉的无限多样性也是不可能的。除非光是恒定的,否则色彩不可能存在。同样具有无限多样性的思维、话语和行为也是如此。除非身体的有机形式是恒定的,否则这些都是不可能的。一座房子不恒定,人们怎能在里面做各种事呢?一座教堂不恒定,怎能在里面举行各种敬拜、讲道、教导和虔诚默想等活动呢?在其它事上也是如此。
至于在恒定、稳固和可靠之物的背景下发生的变化本身,它们无限延伸,永无止境;然而,在整个宇宙及其每个细节中,从来没有哪两样东西是完全相同的,以后直到永远都不可能有。除了创造恒定物,好叫这些变化可以在它们里面发生的那一位外,谁能将这些变化继续引向无限和永恒,好使它们能井然有序呢?除了为生命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的那一位外,谁能管理人里面生命的无限变化呢?没有祂那就像一个不断创造一样的圣治,人们的无限情感和随之的思维,因而人们本身,能被如此排列以至于构成一体吗?也就是说,邪恶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一个魔鬼,也就是地狱;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形成天堂里的一位主。我已多次阐述并说明,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眼里如同一个人,是祂的形像和样式;而整个地狱与之对立,如同一个畸形怪状的人。现在之所以说这些事,是因为一些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甚至从为了变化可以在其中存在所必需的恒定不变的法则中寻找证据,用来疯狂支持自然界和人自己的精明。
288.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及“律法”。有必要解释一下“律法”的严格意义、广泛意义和最广泛的意义分别是什么。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意义来说,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律例,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是指整部圣言。众所周知,严格来说,律法是指十诫。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摩西颁给以色列人的条例。这一点从从具体条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一条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利未记:
这是赎愆祭的条例。(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7,11)
这是素祭的条例。(利未记6:14)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条例。(利未记7:37)这是走兽和飞鸟的条例。(利未记11:46)
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条例。(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和梦遗之人的条例。(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条例。(民数记5:29,30)
这是拿细耳人的条例。(民数记6:13,21)
这是洁净的条例。(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条例。(民数记19:2)
有关立王的条例。(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11,12,26;以及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约翰福音1:45;7:22, 23; 8:5等)。
保罗所说的遵行律法就是指这些条例,在那里他说,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16)。最广泛来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在诗篇(82:6)也说过。
众人回答说,我们听见律法上有话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在诗篇(89:29;110:4)、但以理书(7:14)也说过。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在诗篇(35:19)也说过。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他的呢?但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约翰福音7:48,49)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上述经文中,律法均表示整部圣经。大卫诗篇中还有上千条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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