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

19.⑻某种事物若专

19.⑻某种事物若专注于良善和真理,就是某种事物;但它若专注于邪恶和虚假,就什么都不是。前面(11节)说明,凡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之物都是某种真实事物;由此可知,凡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之物都不是真实事物。“不是真实事物”是指它没有能力和属灵生命。那些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的人(这等人都在地狱)在自己人当中的确拥有一种能力;因为一个恶人能够行恶,事实上以上千种方式行恶。然而,他只能通过恶人的邪恶伤害恶人,却不能伤害善人分毫,除非恶人通过与善人身上的邪恶结合而向他们行恶,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发生。

这就是试探,也就是与人同在的恶灵所造成的侵扰的来源;争战由此接踵而来,善人通过这些争战可以摆脱自己的邪恶。由于恶人没有任何能力,所以整个地狱在主眼里不仅什么都不是,而且论到能力,绝对什么都不是,我已通过大量经历证明了这一点。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恶人都自以为能力强大,善人都自以为没有任何能力。这是因为恶人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能力,因而归于诡诈和恶毒,丝毫不归于主;而善人则将一切归于全能的主,丝毫不归于自己的谨慎。此外,邪恶和虚假两者都不是真实事物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它们里面没有属灵生命,这就是为何地狱生命不叫生命,而叫死亡;一切真实事物都属于生命,一切不真实的事物都属于死亡。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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