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治 #19

19.⑻某种事物若专

19.⑻某种事物若专注于良善和真理,就是某种事物;但它若专注于邪恶和虚假,就什么都不是。前面(11节)说明,凡处于良善,同时处于真理之物都是某种真实事物;由此可知,凡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之物都不是真实事物。“不是真实事物”是指它没有能力和属灵生命。那些处于邪恶,同时处于虚假的人(这等人都在地狱)在自己人当中的确拥有一种能力;因为一个恶人能够行恶,事实上以上千种方式行恶。然而,他只能通过恶人的邪恶伤害恶人,却不能伤害善人分毫,除非恶人通过与善人身上的邪恶结合而向他们行恶,这种情况有时也会发生。

这就是试探,也就是与人同在的恶灵所造成的侵扰的来源;争战由此接踵而来,善人通过这些争战可以摆脱自己的邪恶。由于恶人没有任何能力,所以整个地狱在主眼里不仅什么都不是,而且论到能力,绝对什么都不是,我已通过大量经历证明了这一点。然而,值得一提的是,恶人都自以为能力强大,善人都自以为没有任何能力。这是因为恶人将一切都归于自己的能力,因而归于诡诈和恶毒,丝毫不归于主;而善人则将一切归于全能的主,丝毫不归于自己的谨慎。此外,邪恶和虚假两者都不是真实事物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它们里面没有属灵生命,这就是为何地狱生命不叫生命,而叫死亡;一切真实事物都属于生命,一切不真实的事物都属于死亡。


真实的基督教 #49

49.我已论述了圣爱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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